快訊:2012年CCTV 315晚會將曝光中國電信放行垃圾短信的新聞,詳細情況將在接下來提供,敬請隨時刷新。 315晚會現場12315熱線電話受理的最多的產品和服務品類。 【 3•15晚會透露將有大品牌被曝光】 3•15晚會已進入倒計時,最受公眾關注的專題節目仍是亮點,20多路記者在十幾個省市以全鏈條方式完成追蹤調查,今年晚會曝光力度前所未有,最終將有8—9個專題節目在今晚呈現。 【今晚8點央視3•15晚會一套直播】 3•15晚會目前已經準備就緒,晚會共分為四大板塊,曝光案例中有幾個國際國內知名企業將成為“重磅炸彈”。今年晚會首次聯合了15家部委共同主辦,權威發布與專題緊密結合,由王小丫、陳偉鴻、謝穎穎、芮成鋼四人主持,今晚20點一套現場直播,22點30分財經頻道重播。 在今日晚間播出的央視3·15晚會中,中國電信多家市級分公司被曝光主動幫助第三方公司發送垃圾短信,并提供防阻攔方式。據央視調查,一家叫上海創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的員工稱可以通過電信通道發送垃圾短信,每年發送量可超億條,每日發送量在四五百萬條。據了解,上海電信通過此類小靈通通道以每年上百萬元向第三方公司收取費用。 據調查,東莞電信也提供垃圾短信發送服務,同時還建立了網上短信輔助發送系統,并稱一小時可以發108萬條短信以上,同時對于短信內容并不做出限制,發送費用也較為低廉。電信員工表示短信收入可以幫助公司完成上級下達的目標,類似的垃圾短息每月可幫助東莞電信帶來數百萬的收入。 不僅如此,有的電信公司自身也在發送垃圾短信。在電信公司隨州公司記者看到一個剛剛發送成功的房產短信。 據悉,廣州電信、上海電信、隨州電信,為了增加收入,都在為垃圾短信的發送提供各種便利。并沒有限制,為了提高垃圾短信到達率,防止垃圾短信被其他運營商攔截,電信公司還建立了一個龐大的號碼池,號碼池里儲備了幾萬,甚至十幾萬個限制的小靈通號碼。 垃圾短信的問題在中國運營商中由來已久,兩會上,全國人大代表、廣州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處副處長陳偉才就曾表示僅一周的時間,便收集了17條詐騙垃圾短信。陳偉才同時表示,假如運營商們能夠攔截垃圾短息卻因為利益原因沒有攔截,那么“和從犯沒有什么區別”。(網易科技) 以下是直播實錄: 解說:貸款、稅務專家教你避稅秘訣,平時我們會收到類似的短信,但是發送這些垃圾短信的號碼不是手機號碼,而是以0769、0571等開通的固定電話號碼。固定電話怎么能發送短信呢,我們找到了上海創明技術有限公司,群發商業廣告是他們公司的主要業務。 記者:一個月發多少條? 李晨:最少上億,今天大約在四五百萬。 解說:之所以一天能發這么多短信,秘密在于有更強大、更高效的方式。 李晨:用電信的方式發,可以發全網的,可以發聯通和移動。 解說:現場進行了測試,進行了簡單的文字和號碼,點擊發送后記者收到了短信。李經理告訴記者,2009年開始小靈通淡出網絡。 李晨:電信的賬單一個月幾百萬。 解說:離開上海記者又走訪的廣東、陜西等地,發現利用電信通道群發短信的行業我已經相當普遍。 石磊:我們是2003年到2006年自己做的群發廣告,2008年3·15晚會曝光后有一個系統被發現了,容易被評比,另外到達率也比較低。 解說: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群發公司能用的通道,包括湖北隨州分公司、江西萍鄉分公司等等二十多家,三十多加公司共同簽訂了《中國互聯網協會反垃圾短信自律公約》明確規定,未經用戶同意向用戶發送的商業類信息等等,其他違反行業內的規范信息都屬于垃圾短信。 從2008年6月開始,在工信部開始的清理垃圾短信專項行動中,行業類的應用等短信息斷口藍迥發垃圾短信息等等都屬于整治范圍。利用電信渠道群發公司中國電信又是否知情呢?記者見到了廣東一家分公司的負責人,記者給他看了一條短信息,立馬就看出是這里發送的。 和上海電信一樣,東莞電信也是利用小靈通來發送電信,他們還建立了一個小靈通短信輔助發送系統,方便群發公司方便快捷發送短信。 記者:現在一個小時能發多少條? 經理:一秒鐘三百條,一小時108萬條。 解說:東莞電信的輔助發送系統收費等,在發送內容也沒有限制。 記者:請問發送內容有沒有限制?賣發票的可以發嗎? 經理:沒有限制,他查不出來。 解說:在提供便利的同時他們也獲得了好處,他們可以輕松完成公司下達的目標。 經理:這個是為了沖收入的,好像我們2012年我們要增長6個點,6個點,整個東莞就是3個億,現在的市場環境做那個傳統業務,什么時候能掙夠3個億,就是靠這些。 記者:短信一年能給東莞? 經理:一個月幾百萬。 解說:不僅是東莞電信,記者還發現,廣州電信、上海電信、隨州電信、荊州電信等分公司為了增加收入都在為垃圾短信的發送提供各種便利。 曾凡翔:你能發多少就發多少,隨便發,沒有限制。 解說:為了提高垃圾短信的到達率,防止垃圾短信被其他運營商攔截,還建立了一個龐大的號碼池,里面有十萬,甚至十幾萬個小靈通號碼。 曾凡翔:你發快了,一小時超過200條的話會被屏蔽掉,我們號碼多一點,被屏蔽的幾率小一點。 解說:這是記者同時接受的短信,但是顯示的號碼簿一樣。 許婭:并不是同一個號碼發出去了。 解說:記者發現一些電信公司對短信群發的內容有明確規定,中國電信上海公司還有明確規定,這樣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卻成了一紙空文。 記者:接受方同意才能發嗎? 徐文兵:對的。 記者:這個很難做嗎? 徐文兵:只要保證沒有投訴就行了。 解說:然后在中國電信上海分公司,記者只提交了公司營業執照、身份證等復印件,輕而易舉申請到了群發業務,在東莞分公司就更簡單了,只要預付一部分費用就可以辦理群發業務。有的電信公司為了逃避責任,甚至連協議都免了。 曾凡翔:不太愿意跟你簽協議,簽協議的話怕承擔風險。你們就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你打款給我,我給你開通通道,然后你們就用。 解說:如果遇到用戶對垃圾短信的投入,電信公司也想法為群發公司想辦法接觸后顧之憂。 羅毅:把投訴扼殺在搖籃總,如果有重復投訴,會升級,把這個號碼剔除出去。 解說:本來應該承擔責任的運營商,卻為群發短信打開大門,也的電信公司也在自己發送短信。記者看到隨州電信剛剛發布成功的房產廣告。 曾凡翔:我也發房地產,我還能發一點。 陳偉鴻:這樣的笑聲,在這一刻聽上去是如此的刺耳。作為運營商電信公司應該承擔起這樣的責任,幫助你的用戶屏蔽掉所有的垃圾短信。而今天看到的信息卻是他們成為了這些群發公司和垃圾短信背后強大的推手,幫助這些群發公司逃避攔截,提高了短信的到達率。面對這一切我們想問,難道為了一己之利,角色可以輕易調換,責任可以輕易被拋棄嗎? 如今手機給每個人生活帶來里便利,手機的垃圾短信讓人民不勝其擾。這當中,工信部多次發文,專門展開對垃圾短信專項清理。四年過去了我收到的垃圾短信應該越來越少,現在我們看到是垃圾短信越來越多發到每個人手中。為什么垃圾短信屢禁不止,究竟是誰還在向我們手機發垃圾短信? 記者調查:發送垃圾短信的號碼不是手機號碼,而是以0769,0751開頭的固定電話號碼。固定電話怎么能發送垃圾短信?在上海市記者找到上海創明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群發商業廣告是他們公司主要業務。 ——咱們一個月能發多少條? ——一個月大概估計最少上億。一天大約都要在四五百萬條。 之所以一天能發送這么多短信,秘密就在于,他們有一種更強大,更高效,更便捷的短信發送方式。 ——用電信的通道發,電信的通道是允許發送全網的,移動的號碼能發,聯通的號碼也能發。 真的能夠利用電信通道發送商業廣告嗎?李經理現場進行了測試,在輸入了記者手機號碼和一段簡單的文字,電子發送后,記者的手機立即就收到了一條區號顯示為021的短信。 021全部是退市的小靈通號碼,李經理告訴記者,從2009年開始,隨著用戶的大量減少,小靈通也逐漸淡出了市場,上海電信就利用這個閑置的網絡,建立起了短信群發的通道。當然短信群發公司因此也得向電信公司支付不少的費用。 ——通道費用,電信帳單一個月幾百萬。 離開上海,記者又走訪了廣東、山西等地,發現利用電信通道群發垃圾短信的現象在這個行業已經相當普遍。 ——我們發廣告全部走電信 ,我們是2003年到2006年我們只有做,2008年“3.15”我們也知道。 記者調查發現,這些短信群發公司能使用的電信通道,包括中國電信廣州分公司,湖北錦州分公司,湖北隨州分公司等20多家。 2008年7月,包括中國電信三大運營商在內的30多家企業,共同簽訂的中國互聯網協會反垃圾短信信息自律公約中明確規定,未經用戶同意,向用戶發送商業類、廣告類等短信息,其他違反行業類規范信息都屬于垃圾短信。從2008年6月開始,在工信部多次展開清理垃圾短信專項行動中,行業內應用等短信端口亂發垃圾短信息,信息經營服務者亂發垃圾短信息都屬于重點整治范圍。 對于利用電信通道發送垃圾短信的行為,中國電信旗下這些分公司又是否知情呢?在中國電信廣東省東莞城區分公司政企客戶服務中心,記者見到了這里的負責人李經理,記者給李經理看了一條區號為0769垃圾短信,李經理一眼認出,這條垃圾短信正是利用他們的通道發送的。 和上海電信一樣,東莞電信業是利用小靈通發送短信,他們建立小靈通網上輔助發送系統,方便公司更方便群發短信。除了發送速度快,東莞電信輔助發送系統是收費低,在發送內容上也沒有限制。在對垃圾短信發送提供便利的同時,東莞電信也獲得了巨額的收入,同時他們還可以輕松完成上級下達的增長目標。 ——我們2012年要增長6個點,整個東莞就是3個億,現在的市場環境下,做傳統業務什么時候能夠掙夠3個億。短信一年能給東莞電信掙多少嫌?一個月大概個百萬的收益。 不僅是東莞電信,記者還發現,廣州電信、上海電信、隨州電信,為了增加收入,都在為垃圾短信的發送提供各種便利。 ——一個月發一億都可以,沒有限制,你能發多少發多少。 為了提高垃圾短信到達率,防止垃圾短信被其他運營商攔截,電信公司還建立了一個龐大的號碼池,號碼池里儲備了幾萬,甚至十幾萬個限制的小靈通號碼。 這是記者通過東莞電信的通道進行測試時所接收到的短信,一通發出的短信,每一條短信顯示的號碼卻不一樣。 記者發現,一些電信公司對短信群發內容有明確規定。中國電信上海公司明確規定,企業必須經用戶確認同意接受短信服務后,方可通過企業信使向用戶提供短信息,然而這些的規定在實際操作中卻成了一紙空文。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規定,企業經營增值業績必須取得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然而在中國電信上海分公司,記者只提交了公司營業執照,身份證等復印件,在沒有政治短信的情況下,輕而易舉申請到短信群發業務。這個協議可以以個人名義簽。有的電信公司為了逃避責任,甚至連協議都免了。 ——我們不是愿意跟你們簽訂什么協議,如果簽協議的話,怕承擔什么風險。你們就是一個非常簡單的,你打款給我們,我們給你們開通一個通道,你們就用就可以了。 如果遇到用戶對垃圾短信的投訴,電信公司也會想盡辦法,為公司提供更換號碼,以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 本應承擔監督責任的運營商,卻公然為垃圾短信發送大開方便之門,不僅如此,有的電信公司自己在發送垃圾短信。在電信公司隨州公司記者看到一個剛剛發送成功的房產短信。 主持人:作為運營商,我想電信公司本該承擔起這樣的責任,那就是幫助你的用戶屏蔽掉所有垃圾短信。今天我們看到的現狀是,他們成為這些群發公司和垃圾短信背后強大的推手,他們幫助這些群發公司逃避監管,逃避攔截,提高了垃圾短信的到達率。面對這一切,我們不禁想問,難道為了一己之利,角色可以如此輕易的調換,責任可以如此輕易的被拋棄嗎? @新浪財經:#央視315在行動#今年的3·15晚會聚焦“誠信”,主題為“共筑誠信,有你有我”。晚會開片提到三家大型企業,讓人心驚膽戰:中國電信、麥當勞、家樂福。 【新聞回顧】 人民日報:運營商難治垃圾短信?技術不力還是利益給力 垃圾短信漫天飛舞,治理效果不盡如人意,手機用戶飽受困擾。早前,本報曾報道過垃圾短信治理的問題,運營商表示,“通訊權誰都有,我們不是執法部門,不可能在短信沒發出之前作出屏蔽處理,而且目前的監控技術根本就達不到這一點。” 今年9月,廣州的一位手機用戶不堪忍受垃圾短信騷擾,將電信運營商告上法庭,而被告方律師“把原告加入電信‘紅名單’便可收不到垃圾短信”的說法,等于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說明垃圾短信屏蔽處理技術其實早已成熟。那么,垃圾短信治理的困境究竟何在? 技術不力還是利益給力 “紅名單”的出現意味著垃圾短信治理的技術有可行性 由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短信舉報受理中心公布的《2011年上半年手機短信息狀況調查報告》顯示,2011年上半年短信息用戶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13條,環比上漲了1.6條,同比上漲了14%。收到垃圾短信息占全部短信息的比例為27.3%,收到垃圾短信的數量和比例均呈現出上升趨勢。 隨著垃圾短信數量的增多,用戶對垃圾短信的不滿意程度也有所提升。調查顯示,2011年上半年短信息用戶對垃圾短信息治理效果感受指數為30.8,同比下降了2.8。 垃圾短信漫天飛舞,治理效果不盡如人意,手機用戶飽受困擾。今年9月,廣州的楊先生因不堪忍受短信電話騷擾和個人信息泄露,一紙訴狀,將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廣東分公司推上法庭。 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在法庭上,最具戲劇性的一幕出現了——被告方律師解釋稱,接到傳票后,電信公司已經將原告列入一份“紅名單”,通知全體代理商不得再向原告發送廣告短信。并且,按照被告方律師的說法,“那份紅名單基本都是省領導、市領導等級別的人,原告能受此等待遇,可看出我們誠意!” 因為打了這場官司,楊先生被幸運地列入了“紅名單”,也真的開始享受起不被垃圾短信騷擾的“高干待遇”。 所謂紅名單,就是為避免垃圾短信發到相關部門領導那里,運營商利用技術手段,將一些“重要人物”的手機號進行屏蔽,以免其像普通用戶一樣收到垃圾短信。被列入“紅名單”的主要是省市領導級別的人,進入紅名單后,運營商會通知全體代理商不得向其短信電話騷擾。 案件一經公布便引起一片嘩然,尤其是“紅名單”的出現說明了一個事實,即從監控技術的角度來說,垃圾短信的治理是有可能的。那么,為什么運營商一直偏要以“非不為也、實不能也”的姿態出現在眾人面前呢? 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副院長、教授李曙光說:“垃圾短信一直難以解決,歸根結底,并不是技術層面的問題,而是利益的問題。運營商與垃圾短信發送商之間存在著利益關系,運營商為發送商提供短信發送平臺甚至泄露用戶個人信息,從中可以獲取不菲的收入。因此,讓運營商‘自斷財路’,實為不易。” 某位業內人士所說,“垃圾短信愈演愈烈的背后,是一個新興的短信群發行業在崛起。而助推垃圾短信泛濫的,是這個行業構成的經濟利益鏈條。”短信群發公司通常發送一條短信,要向運營商支付0.03元至0.05元的服務費,以通常每次發送10萬條為例,給運營商的報酬就高達3000元。并且,信息發送量越大,利潤就越多。此外,短信群發公司通過投放廣告、業務定制等方式所獲得的利潤還會與運營商分成。 利益背后的社會責任缺失 增值業務讓運營商拋棄了保護用戶信息安全與隱私的責任 近年來,運營商越來越關注社會責任對自身帶來的價值提升,在保持企業穩健經營的同時,對利益相關者負責。中國移動、聯通、電信三家運營商已經連續5年發布了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報告涉及了本質責任、員工責任、綠色責任等諸多方面的內容,但幾乎沒有提到“保護個人信息安全與隱私”這一問題。 用戶滿意才是最大的責任,企業的聲譽以及隨之而來的業績都會隨著用戶滿意度的提升而提升。而現實中,“我的信息怎么會被商家知道?”、“為什么垃圾短信總是能夠找到我”……如此等等,廣大用戶在收到垃圾短信之后經常會發出這樣的疑問。 眾所周知,我國電信行業主要被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三家國有企業壟斷。從長遠發展來看,為了推動電信行業的健康運轉,同時也是為了保證其自身的持久經營,它們就不應該僅僅是以獲取利潤為目的,而更應該是保證信息傳播內容合理、合法,保護廣大用戶個人信息的隱私和安全,信息傳播環境潔凈、有序,在彼此之間的良性競爭中為用戶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務。 其次,從信息流轉業務來說,無論是使用運營商提供的短信端口,還是私設的短信群發器,垃圾短信都必須通過運營商提供的短信網絡平臺這一環節,才能最終到達手機終端用戶。因此,運營商作為短信通道的提供者,完全可以通過自身的業務優勢地位,規范發送商的相關業務,從而承擔起社會責任,為用戶提供通暢、安全的短信服務。 同時,李曙光指出:“運營商保護用戶的信息安全與隱私,是其應盡的‘本分’,就像人要吃飯一樣。運營商在獲取用戶信息,收取服務費用之際,便應有保護用戶信息安全與隱私的義務。這既可以說是一種交易,也可以說是一種道德要求。” 2008年中央電視臺“3·15”晚會就曝光了分眾無線等七家公司發布垃圾短信的事件,并中國移動的相關負責人當場表態,指出這些垃圾短信大量占用了移動運營商的短信端口資源,已經違反了合作協議,會堅決關閉那些垃圾短信端口。 經過整頓,中國移動關閉了分眾無線曾經使用的短信端口。但是,就在第二年的“3·15”晚會上,人們卻驚奇地發現,2008年表示要堅決治理垃圾短信的中國移動竟然就是垃圾短信泛濫的最大助推者。在該晚會上,山東等移動分公司違規發送大量垃圾短信、出售手機用戶個人信息的事件遭到了曝光。 非不能也,實不為也。社會普遍認為,造成這種局面的唯一解釋就是以短信群發的方式進行商業信息發布屬于增值電信業務,能夠給運營商帶來豐厚的利潤收入,而這種運營商和發送商的共贏則使得這種業務具有長久的生命力。 同時,雖然我國相關部門已經出臺關于治理垃圾短信、規范短信市場的政策文件,但它們的法律效力不夠,規定內容不全等。比如說,運營商保護用戶信息安全與隱私的“義務”或者“責任”尚且處于道德范疇,缺乏明確的法律規定。現行條例對于垃圾短信的界定尚不明確,個人隱私的立法保護尚不健全、短信運營市場的監管尚不到位。 這一切都導致運營商對垃圾短信的縱容缺乏法律約束,尤其是在豐厚的利潤收入面前,運營商更加會自覺或者不自覺地拋棄其所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 立法根治垃圾短信 綜合立法促使運營商有所作為,肅清短信傳播環境 在技術遏制垃圾短信成為可能的今天,社會公眾對運營商以往的“非不為也,實不能也”的“委屈狀”極其不滿。同時,通過立法手段來規制垃圾短信的呼聲也日漸高漲。他們紛紛表示,遏制垃圾短信,靠運營商的行業自律、社會責任,其效果只會是杯水車薪。只有通過立法對運營商、垃圾短信發送商等行為主體進行嚴格規定,才能有效維護手機用戶的合法利益,徹底解決困擾手機用戶多年的垃圾短信騷擾問題。 對于運營商應如何承擔起保護用戶信息安全與隱私的義務,防治垃圾短信的問題,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副教授謝永江表示,“一定要明確用戶的權利、運營商與發送商的義務。運營商在提供發送平臺之時,要加強對短信群發環節的審查,尤其要重點審查接收方是否為發送商的客戶。發送商在短信群發之時,要經過用戶的同意。要讓用戶選擇是否接收其所發的信息,若沒有征得用戶同意,便應將該用戶號碼從其資料庫中刪除。另外,類似于垃圾郵件的處理方式,運營商可通過技術手段,在發送商群發短信之前讓用戶選擇接受與否。” 同時,他指出:“隨著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短信群發可以通過移動互聯網平臺來實現,為彌補此方面法律的空白,我國需要一部互聯網管理法來規范其使用。” “運營商要加強對公民信息的保護,加強對企業‘內鬼’的打擊,嚴防‘內鬼’泄漏用戶信息。運營商提供短信發送平臺,并從中盈利,理應承擔起審查義務,尤其要加強對短信群發等環節的審查。”李曙光表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符啟林則表示,“目前我國垃圾短信治理需要通過立法手段來解決,并不是單一的法規,而是‘綜合立法’。比如在廣告法中進一步明確對廣告的定義、類廣告信息的發布、散布垃圾信息的認定等問題的規定,增加垃圾短信懲治內容;在個人隱私保護法中進一步明確公民在電信服務中應享有的權利;對于一些嚴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與隱私權,并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有必要通過刑法來懲處。” 重慶郵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黃良友對“綜合立法”表示贊同,并且撰文指出,我國應盡快制定專門的立法,就短信業務作出全面規定,具體包括如下內容:一是短信服務提供者的資質條件;二是短信服務提供者的經營活動準則、服務規范、技術標準;三是監管主體和監管方式;四是電信運營商的監控職責、監控范圍及濫用監控職權的法律責任;五是運營商放號的手機號碼實名制;六是發送商業廣告類短信的條件;七是垃圾短信的含義和范圍以及發送垃圾短信的法律責任。 同時,他還認為,加大監管和打擊力度是有效遏制和消除垃圾短信行為最有效的途徑之一。公安機關、通信管理機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電信運營商、網絡服務商應建立垃圾信息舉報電話和舉報網站,建立垃圾信息舉報投訴受理機制,通過發動群眾,廣泛開辟線索來源,及時獲取發送垃圾短信活動的線索。 只有通過綜合立法,并付之實踐,讓垃圾短信沒有法律漏洞可鉆,讓垃圾短信懲治有法可依,形成法律監管合力,才能讓運營商不再對垃圾短信“視而不見”,讓發送商不再對垃圾短信“肆無忌憚”,最終讓用戶在政府、運營商的“有所作為”中不再對垃圾短信“怨聲不斷”。 香港:立規嚴禁濫發垃圾短信(延伸閱讀) 犯事者罰10萬港元 香港將垃圾短信稱之為非應邀電子訊息。為遏止非應邀電子訊息問題,香港電訊管理局于2007年制訂了《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例嚴令禁止專業濫發訊息活動,并規定了發送商業電子訊息的規則。同時,香港電訊管理局還制訂了《非應邀電子訊息規例》,補充條例所載發送商業電子訊息的規則。除條例和規例外,電訊管理局局長還發出實務守則,旨在就條例的條文適用或實施提供指引。 根據這些規章制度,公眾應該:(1)如不想再收到發送人發出的商業電子訊息,應向發送人發出取消接收要求;(2)如不想接收所有發送人的商業電子訊息(已獲得你同意而發送的訊息除外),應在拒收訊息登記冊加入你的傳真和電話號碼;(3)如發送人不遵照你的取消接收要求或拒收訊息登記冊,應向電訊管理局(電訊局)舉報違反個案。不應該:(1)回復來源可疑的電郵或使用該電郵的取消接收選項;(2)隨意披露電郵地址或其它個人電子地址。 訊息發送商應該(1)在訊息內提供準確的發送人數據;(2)以清楚顯明的方式提供有效的取消接收選項和取消接收選項陳述;(3)尊重收訊人的取消接收要求。不應該(1)向列于拒收訊息登記冊的任何電話、傳真號碼發送訊息,除非取得有關電話、傳真號碼登記使用者的同意;(2)使用具有誤導性的電郵訊息標題;(3)當由傳真、電話號碼發送訊息時,隱藏來電線路識別資料。 此外,規章制度對訊息發送商違反規定的行為作出了嚴厲的懲罰說明。比如,犯事者經第一次定罪,最高可處第6級罰款(現為10萬港元)。犯事者經第二次或其后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萬港元。如屬持續的罪行,則可就罪行持續期間的每一日,另處每日罰款1000元。(張洋整理) 2011上半年手機短信狀況調查(鏈接) 據12321網絡不良與垃圾短信舉報受理中心《2011年上半年手機短信息狀況調查報告》顯示: 1.在中國手機短信息用戶中,使用短信息的主要用途仍以通信類應用為主,用戶比例達到92.8%。短信(35.9%)作為短信息服務的主要用途之一,比上期提高了0.1個百分點,仍居第二位。而在本次調查中,以發送為信息資訊工具的比例,比上期提高了5.9個百分點。 2.用戶平均每周收到短信息34.6條,比上半年下降8.0條,同比下降20.3%,環比下降18.8%。 3.用戶收到垃圾短信息中,內容涉嫌欺詐類是用戶收到最多的垃圾短信息。在收到垃圾短信息中,63.3%的用戶收到過中獎類欺詐短信,45.3%的用戶收到冒充銀行扣款類詐騙信息,40.2%的用戶收到違法出售票據證件類短信息,仍列前三位。 4.用戶反感的垃圾短信息中,中獎欺詐類、冒充銀行扣款類詐騙信息高居前兩位。在欺詐類信息中,選擇中獎類詐騙、冒充銀行扣款類詐騙及房地產推銷類分別占30.5%、16.1%、9.2%。 5.用戶平均每周收到垃圾短信息13.0條,比上半年上漲1.6條,漲14.0%,同比增長1.0條,增長8.3%。收到的垃圾短信息占全部短信息的27.3%。環比上漲6.2個百分點,同比下降0.3個百分點。 6.67.8%的用戶認為垃圾短信息產生的原因是短信息發送者從中獲得利益,而68.3%的用戶認為運營商應該承擔主要責任。分別有66.3%和55.5%的用戶認為在垃圾短信產生的原因中,運營商和短信息內容受益者獲利是僅次于短信息發送者獲利,位居第二、三位。認為運營商和短信息群發商應負主要責任的用戶明顯高于其他選項,68.3%用戶認為運營商應該為垃圾短信息承擔責任,比上半年下降0.9個百分點;認為短信息群發商應該為垃圾短信息承擔責任的較上半年下降3.5個百分點,達到60.8%。 7.對上半年垃圾短信息治理效果,用戶的感受指數為30.81。近六成用戶認為上半年的手機垃圾短信息治理有一定成果(30.8%),感覺垃圾短信息減少了。但仍有12.1%的用戶感覺垃圾短信息增加了,比上半年上漲1.0。垃圾短信息數量和比例環比均有小幅上漲,用戶對如何治理垃圾短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8.用戶垃圾短信息總體舉報率為28.6%,比上期增長14.5個百分點。其中選擇向12321舉報中心及所屬運營商舉報的舉報率分別為24.4%、13.2%,比上半年分別增長18.1個百分點和6.1百分點,選擇向公安機關舉報及向12300投訴的比例均有小幅上升。 9.在垃圾短信息攔截產品的預算費用上,用戶平均每月消費為0.70元,比上次調查下降了0.68元,下降33.7%。有64.3%的用戶每月在垃圾短信息攔截產品預算費用是免費的,22.9%的用戶每月預算在2元以內。(人民網) |
央視315晚會曝光多家銀行非法出售個人征信報告 央視3·15晚會曝光:招商銀行、工商銀行以及農業銀行員工被曝向其他人出售客戶個人信息,導致銀行客戶資金被盜。 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風險管理部貸款審核員胡斌,中國工商銀行客戶經理曹曉軍,還有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員工,向第三方出售本屬該被嚴格保密的個人征信報告和銀行卡信息,以一份十元或幾十元低廉價格出售。 以下為直播實錄: 2011年2月14日,家住上海浦東陳小姐通過網銀登陸帳戶,原存有4000余元招商帳戶,余額僅剩85元。陳小姐的這張銀行卡一直隨身攜帶,密碼只有她一人知道,卡上的錢怎么會一夜之間不翼而飛?同樣的事情降臨在王小姐身上,原本存有1.5元招行卡上,莫名其妙僅剩下24元錢。類似儲戶失竊案屢屢發生,涉及銀行招商銀行、農業銀行。銀行卡轉帳的時候都有短信通知,受害人為什么沒有收到? 警方發現作案人急其狡猾,進入網銀把帳戶的錢劃走,利用銀行不對水電費和煤氣費不通知,先開通了水電煤氣。要完成這樣操作,除了銀行卡號,必須要有帳號、密碼,作案人又是怎么知道密碼的? 上海市閘北區公安分局在江西南倉將犯罪人抓獲,期貨贓物這個小小的U盤讓警方大為震驚,里面儲藏了50萬個機動車信息,這么多如此詳細的個人信息,他是從哪里獲得的? 他交代,他首先在網上從一個重慶人手里購買了大批上海市機動車車主信息,車主信息里面有的帶身份證,有的不帶,但是看你整理。依照車的到底檔次,朱凱華整理出帶有身份證卡車主名單,這些人成為他作案初步目標。 如何獲得這些人銀行卡信息,朱凱華在網上尋找專門販賣個人信息的人購買信息。朱凱華得到的信息,包括車主在浙江銀行的銀行卡卡號和帳戶余額,而個人征信報告中包含更為相近個人信息,包括銀行客戶的收入,詳細住址、手機號、家庭電話號碼,甚至背后的職業和生日等等,正是因為這些信息,朱凱華篩選出最有可能的六位號碼。 之后朱凱華逐個進入網銀,進行編輯。朱凱華被抓手,造成受害人損失3000多萬元,究竟是什么人在出售這么詳細的個人信息? 胡斌,招商銀行信用卡中心風險管理部貸款審核員,向朱凱華出售個人信息300多份。他通過中間人拿到朱凱華要求查詢的人員名單,打印出來以后再掃描好發給他。 曹曉軍,中國工商銀行客戶經理,僅他一人,通過中介向朱凱華高達2318恩份。在工行有一個跟銀行接口征信查詢系統,幫他查出來,查出來再通過郵箱傳給他。 向朱凱華出售信息還有農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等員工。個人征信報告,銀行卡信息,本屬該被嚴格保密的個人信息,在這些銀行工作人員手中,卻被一份十元或幾十元低廉價格大似兜售,這樣的隱患值得關注。 主持人:在采訪當中我們的一位記者問一位銀行的工作人說,你覺得個人征信報告泄漏會有怎樣的影響,怎樣的危害,怎樣的后果呢?這位工作人員輕描淡寫的說,不會有什么后果,也沒有什么影響,也不會有什么危害。現在我們來看一看。 我國2009年通過刑法修正案,專門對個人信息保護個人條款,其中明確規定,國家機關,金融、電信、交通、教育、醫療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將獲得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另外,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上述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主持人:我們生活在網絡化信息時代,我們很多信息對個人而言,不僅僅是隱私,有時候這些個人信息還事關你家庭安全,財產安全和生命安全。現在社會有一些公司,口口聲聲掌握著社會上大量家庭的個人信息,但這些信息來源是否合理合法,這些信息使用是否合理合法?我們接下來要說這家公司,聲稱他手中掌握著1.5億中國中高端消費者的信息,這些信息是怎來的?這家公司怎么使用這家公司? 記者調查:上海羅維鄧白氏是一家專門從而直付營銷的公司。總部在上海,在北京、廣州、西安多個城市設有分公司,所謂中高端消費者數據是指什么,又指什么?記者來到鄧白氏北京公司,比如這個人的人口特性特征,以及姓什么,學歷什么,比如說什么區域,北京地區,山東地區。 工作人員介紹,直復營銷通過發送短信為客戶進行營銷,他們可以應客戶的要求及對應有1.5億個人信息數據,按照地域、時間、身份、資產情況等各方面進行精準篩選。就是他的銀行卡在50萬以上的,50萬不算高,現在篩選的都是70萬。山西、陜西、內蒙,詳細的條件,職業條件要求有房子有兩套等等。客戶提出用個人銀行方面更敏感的信息篩選目標,如是否是金卡用戶或賬戶上有幾十萬元存款,工作人員說羅維鄧白氏依然可以做到。我們肯定知道他曾經買過什么保險。 2011年12月,記者來到羅維鄧白氏公司西安呼叫中心,看到這里客服人員非常忙碌,面前電腦上顯示著撥打對象的名字、電話、住宅等詳細信息。命名電腦上有對方詳細的個人信息,為什么電腦營銷人員卻這樣稱呼呢? 負責電話營銷經理透露,這小小的細節是精心設計的。幾天后,記者收到羅維鄧白氏發來的數據信息,這100多人信息中,包含姓名、手機號碼、住址,部分人員車輛的品牌、型號及價格。隨后,記者撥打了名單上的電話進行求證。 那么,如此大量精準的個人信息,羅維鄧白氏公司又是從哪里獲得的? "北京這邊是2006年成立,在北京當地有過購買。其實我們數據來源渠道應該說非常的多,我大概可以說幾種,最早我們也是通過買數據,有一些交易,一些是買賣,車主和房地產有一些買賣。無非是從4S店來的這種數據,他們買的多少錢的車,或者是保險公司,其實會存在一點點暗箱操作。但是說你一定要知道我們的數據是怎么來的,這就存在一種比較太好去公開。" 除了購買,羅維鄧白氏還會從什么渠道獲取這些信息? "我們在幫銀行做業務的同時,有時候打電話的時候,能得到部分這樣的信息。像這樣一些基金、證券,經常找我們去做,他們自己不能做這種外呼服務的,證監會不允許他們做,所以他們就等于也是鉆證監會一個空子。" 羅維鄧白氏公司掌握個人信息數據,不僅數量龐大,而且詳細精準程度讓記者震驚。同時,更讓人擔憂,羅維鄧白氏公司除了買信息,是不是還會將這些個人信息出售,向外傳播呢? "咱們如果直接要一批高消費的數據,行不行?按字段收費的那種,三毛錢一個字段。多要一點能便宜嗎?" "你要個十萬,二十萬估計有可能便宜。" 銷售人員介紹,他們將一個人單獨一項信息內容稱作為一個字段,對外出售一個字段的價格是0.3元,信息越詳細,價格越高。郵編、姓名、地址,電話、車型。 2012年3月2日,記者如月來到上海羅維鄧白氏北京分公司,客戶經理拿出一份合同,合同中對個人信息銀行卡信息字段,以高消費等字樣代替,這個所謂高消費是什么含義? "原始字段篩選的話,主要就是他的一個存款,一個量,然后包括他相關具體的一些,比如像基金、或者股票等等這樣的信息都會顯示。他們每一次不管交易也好,還是什么也好,銀行肯定就是有一些數據的一些共享,這一類的資源。“ 這位客戶經理當場在合同上簽上自己的名字,但記者注意到合同上蓋的是另外一家公司的章,現在就是說,可能一個是“3.15”眼瞅著到了,有一些小公司。“3.15”跟你們有什么關系?太有關系了,對于數據買賣這一塊兒打擊量是很大的。 主持人:每年的“3.15”都會準時的如期而至,我們也注意到每年到“3.15”前后,有一些企業會變的特別的小心謹慎,特別的遵紀守法。在這里我們奉勸這些企業和個人,讓他自己和公司生活在陽光下,把每一天都當做“3.15”,每一天都應該是“3.15”。 說到個人信息的保護,我們特別提醒各位,現在社會上充滿了各種會員卡,各種會員俱樂部,當你填金卡、銀卡、鉆石卡等等,要特別小心,要動一動腦子,自己是不是應該把這個表上所有個人信息都填滿。你所屬這些信息的機構,是不是真的可靠?是不是包括我們實名制的火車票都要小心,不能亂丟,亂放。(完) 來源:中國網絡電視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