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某種程度上說,由于假寬帶現象的普遍存在,以及對于此現象引發的無助于解決問題的口水戰的屢次出現,許多用戶由此盼望新的面孔盡快加入,以加劇寬帶市場的競爭和緩解此間亂象。 從去年11月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受到國家發改委啟動的反壟斷調查起,有關“中國移動將正式進入固網寬帶市場”的消息就一直未曾間斷過。一位接近工信部的人士曾透露稱,中移動拿到固網牌照已基本無懸念。再加上廣電系“中國廣播電視網絡公司”的成立也指日可待,于是有媒體曾認為,屆時,電信、移動、聯通、中廣在寬帶市場將上演“四國大戰”。 很多人不曾料到的是,民眾期待中的這場大戰,在正式吹響號角之前,暗中的博弈卻一直未曾停止過。 傳說中的中移動固網牌照是“雷聲大雨點小”,至今仍未有相關消息出現。據說,這是因為聯通和電信“從中作梗”,希望中移動減少手機間的網間結算費用所致。這意味著三方的博弈有所升級。 事實上,與中國移動關心固網牌照一樣,電信和聯通對網間結算費用問題非常關注。據新浪科技報道,業內歷來有“大網吃小網”一說,意思是用戶多的運營商在對用戶少的運營商有明顯競爭優勢,這其中之一就是指網間結算問題上,小運營商要給大運營商交高額網間結算費,以聯通和電信為例,一年要交給中移動高達幾十億元的費用。 而近年來出臺的一些網間結算費費改革對聯通和電信不利。2009年時,工信部曾發布《調整固定本地電話網營業區間結算標準的通知》,運營商本地固話的網間結算由0.15元/分鐘調整為0.06元/分鐘,這對在一地區相對弱勢的固網運營商有利。在南方,對聯通和移動的固網業務有利;而在北方,則對電信和移動固網業務有利。而中移動進軍固網,也將受惠于該政策。 另外,2008年電信重組前,移動業務與固話業務是由不同運營商獨立運營;依照此前規定,移動運營商從固定電話運營商打入電話的收入為零。但自2010年6月1日起,固定用戶呼叫歸屬本地移動用戶時,主叫方運營企業應向被叫方運營企業支付結算費0.001元/分鐘。這同樣對聯通和電信不利。 這相當于在網間結算費問題上,固網運營商再無“豁免權”,當時的測算是,新增網間結算費用將影響電信和聯通1%左右的盈利。 德瑞電信咨詢公司首席分析師宋永軍以中電信作為例子指出,一旦中移動進入寬帶領域,最有可能的就是采取低價傾銷戰略。中移動的寬帶戰略會直接將戰火引到電信的核心利潤區域,中電信寬帶利潤下降將不可避免。同時,寬帶是目前中電信的生命線,寬帶受到挑戰而移動業務根基尚不穩定,電信將陷入腹背受敵的尷尬局面。 反過來說,電信聯通也對中移動造成威脅,因為前兩者可憑借寬帶業務將所有核心業務進行捆綁出售,這會對中移動的用戶形成不小的誘惑。 寬帶中國戰略之疑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時,有多位知情者透露稱,廣電系統將成為“寬帶中國戰略”的最大受益方,廣電方面不僅將因“寬帶中國戰略”獲得中央財政的資金支持,而且還將獲得固網寬帶的運營牌照。 據當時透露,雖然“寬帶中國戰略”因各方利益分歧遲遲沒有定稿并上報國務院,但可以確定的是,廣電系統將會因此獲得政府在資金方面的支持。 IT商業新聞網記者也看到,在工信部于今年6月底時發布的《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進入電信業的實施意見》中,明確了八大重點領域,鼓勵民資進入。其中提出將引導民間資本通過多種方式進入電信業,拓寬民間資本的投資渠道和參與范圍,包括“支持基礎電信企業引入民間戰略投資者”。該意見鼓勵民資進入電信業八個重點領域,涵蓋寬帶入網、維護,增值電信業務,通信工程設計、施工,基站投資等,并鼓勵民營電信企業“走出去”,拓展國際市場。 細心者不難發現,在提到“鼓勵民間資本開展接入網業務試點和用戶駐地網業務”時,工信部承諾,將完善相關監管制度和手段,保障企業實現平等接入,用戶實現自由選擇,“推動提高寬帶接入性價比”。 “從市場狀況來看,基礎運營商已經逐漸參與競爭,民間資本進入其實很早就已經開始。”業內人士認為,《實施意見》的出臺提供了更為明確的信號,政府對壟斷行業的保護將不再繼續。 不過,對于寬帶中國戰略,也并非沒有爭議之處。首先,從該戰略的定位上看,就有分歧之處。從中移動和廣電如上的種種努力可以看出,他們是要引入更多的市場主體,通過更充分的競爭來加速推動市場發展,但從工信部及電信聯通的角度來講,僅僅依靠市場機制難以達到推動市場的目的。例如國內相對不發達地區網絡建設成本十分之高,回收周期也較長,仍需依靠國家投資或財政補貼的手段推進。此外還有戰略投資誰來投、如何投等問題。對此,一位寬帶中國戰略研究工作組成員說,“這個階段就是要制定出一個適合國家需要的寬帶網絡戰略,而不是哪一個方面需要的。整個網絡怎么建,用哪幾種模式,都需要統籌布局。” 2007年時,《IT時代周刊》曾以“《電信法》難產”作為封面報道,如今30多年過去,其仍然未出臺 在這些紛擾的亂象背后,毋庸置疑的是,通信業從體制到市場、競爭發展,都缺乏有效的法律規范。國內《電信法》從1980年提案至今歷經31年依然難產。通信業具備特別的行業壟斷機制和復雜的競爭體系,《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的處理面臨兩難,而《電信法》又難產多年,“電信條例”是行業主要法律依據。工信部專家委員會顧問、上海郵電經濟研究會首席顧問高仰止曾表示,從法律法規監管規范方面來說,當下完善“電信條例”才是最實在的。我們希望能夠定一些集中性的法規,通過行政立法來解決目前存在的一些體制、市場方面的問題。同時,加大執行監管力度也必不可少。因為有時候即便存在一些法規,但是執行的過程中依然會面臨種種困境。來源:IT商業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