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蘋果公司爭奪iPad中國商標權的深圳唯冠近日被債權人富邦保險提起破產清算。深圳唯冠董事長楊榮山3月6日回應稱,即使被破產清算,iPad商標歸屬權的訴訟也不會中止,“商標權的賠償費足夠還清債務”。 生產電子產品的深圳唯冠為何會欠下臺灣富邦產物保險近6000萬元人民幣巨債?楊榮山解釋稱,“我們跟富邦保險之間沒有任何業務往來,是唯冠在臺灣的供應商友達廣電將應收賬款賣給富邦保險,將其債權轉給該保險公司。” 深圳唯冠與蘋果公司iPad商標權訴訟案二審尚未判決之際,富邦提起破產清算讓這一案件更添變數。法院一旦裁定深圳唯冠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兩家公司對iPad商標歸屬權的訴訟將因之中止。iPad大陸商標權訴訟的主體將由深圳唯冠變為法院指定管理人,蘋果將面對一個未知對手。 出師未捷身先“死”? 2010年11月,深圳中院判決深圳唯冠向富邦保險支付867.97萬美元。再加上一審案件受理費和延遲履行金,三項合計共約人民幣6000萬元。 整整半年后,深圳鹽田區人民法院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但1個月過去,深圳唯冠既未向法院申報可執行財產,也未執行判決內容。鹽田區法院查明,執行過程中查封、處理的財產都已被用于抵押貸款,銀行享有優先受償權,法院據此認為深圳唯冠目前沒有其他財產可供執行。 鑒于深圳唯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2011年6月27日,富邦保險依法向深圳中院提交申請書,請求法院宣告深圳唯冠破產并對其進行破產清算。 同年12月27日,深圳中院就此案召開了破產聽證會。聽證會上,深圳唯冠法定代表人楊榮山承認已資不抵債,“我們跟法院講,唯冠正與美國蘋果公司就 iPad商標權進行訴訟,未來可能用賠償款來還債,所以我們還有資產可處置,要求不要做破產清算。但我們提供的協商方案,富邦沒有接受”。至于協調方案的具體內容,楊榮山稱不便透露。 富邦保險則認為,鑒于上述商標權訴訟判決并未生效,深圳唯冠用未來不可預知的賠償款來證明自身的債務清償能力,缺乏說服力。 依據《破產法》規定,深圳中院對此破產申請的審查已超期。富邦保險的委托代理人、北京市中銀(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陳憶表示,已于2012年2月20日向深圳中院發出了《關于盡快裁定受理破產申請的請求》。 廣東同福律師事務所律師宋振華表示,如果深圳中院在法定期限內沒有作出是否受理破產申請的裁定,富邦保險可直接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請,這意味著深圳唯冠的命運屆時將取決于廣東高院的裁決。 《破產法》規定,一旦法院裁定受理此申請,深圳唯冠與美國蘋果之間的iPad商標權訴訟將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財產后,訴訟才能繼續進行。那深圳唯冠將面臨“出師未捷身先死”的尷尬局面。 “如果能從蘋果獲得iPad商標權使用補償,對債權人是有利的,即使破產清算,也不中止對iPad的訴訟。公司肯定是考慮對債權人和股東都最有利的方案。”楊榮山認為,“法院還沒有受理此案。即使受理了,我們還可與債權人協調。萬一真的破產了,唯冠還可以申請資產重組。” 富邦動機之爭 此前,坊間流傳深圳唯冠身負流動負債28.7億元和38億元的逾期貸款。 唯冠國際2010年10月的一份公告也顯示,截至2009年9月16日,該集團的流動負債凈額為28.66億港元,其中38.34億港元已逾期償還。此外,唯冠國際旗下成員公司被入稟訴訟要求償還的貸款額約15.84億元。 唯冠國際是深圳唯冠的母公司 3月6日,楊榮山首度透露深圳唯冠的真實負債總額,“去年的破產聽證會上,我們向深圳市中院提交了負債明細表,總額約為24億元人民幣。” 宋振華律師表示,“深圳中院如最終認定‘資不抵債’中不包含蘋果公司將來可能的賠償,那深圳唯冠可能會被即時破產清算。否則,就需等待廣東省高院對蘋果起訴唯冠案件的最后宣判。” 之前有媒體報道稱,代表深圳唯冠負責與蘋果公司訴訟的和君創業,其相關人士曾經表示,富邦保險提出破產清算申請的動機非常可疑,因為深圳唯冠即使破產清算,也是先還銀行的錢,富邦保險作為小債權人拿不到多少錢。 不過,和君創業新聞總監黃一丁6日對本報記者表示,自己對富邦起訴唯冠破產一事并不知情,不方便發表評論。 富邦保險代理律師陳憶則回應稱,“從時間排列上看,深圳中院對我方訴深圳唯冠案件的判決時間是2010年11月29日,我方申請深圳唯冠破產的時間是2011年6月27日,而蘋果訴唯冠案件的判決時間是2011年11月17日,也就是說我方申請唯冠破產在先,而蘋果和唯冠案件的判決在后,中間相差接近半年之久。我方提出破產申請的目的就是運用法定的破產清算程序以尋求公平受償。” 楊榮山亦坦然表示,“富邦保險沒必要干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中止訴訟對他們也沒好處。” (文/21世紀經濟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