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公眾對國企高管是否存在“天價薪酬”的持續質疑,16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六部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規范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管理的指導意見》。這也是中國政府首次對所有行業央企發出高管“限薪令”。 盡管沒有美國版限薪令“50萬美元”這樣的具象規定,但這份被稱為中國版限薪令的文件首次明確規定國企高管基本年薪與上年度中央企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相聯系”,績效年薪根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確定,以更為變通的方式規定了高管薪酬的上限。 文件規定,企業高管薪酬分為三塊:基本年薪,績效年薪和中長期激勵收益。企業高管基本年薪按月支付,績效年薪按照先考核后兌現的原則,根據年度經營業績考核結果,由企業一次性提取,分期兌現。 對于近年來屢受爭議的中長期激勵,文件也采取了更為謹慎的態度,僅僅做了“可審慎探索”的原則性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