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已認定飛兆半導體公司故意侵犯Power Integrations的技術專利。2006年10月經過陪審團審理,法院認定飛兆半導體公司侵犯了Power Integrations的四項技術專利;陪審團在2007年9月駁回了飛兆半導體公司就專利有效性提出的質疑;法院在2008年9月駁回了飛兆半導體公司就法律可執行性提出的質疑;2009年6月經過法官審理,法院認定飛兆半導體公司的刻意侵權行為屬實。最后裁定本案中所涉及的四項專利都存在刻意侵權。 美國特拉華州地區法院在判決中指出,Power Integrations提供了能證明對方存在刻意侵權的明確證據,飛兆半導體公司“確實公然抄襲了Power Integrations的專利功能”。法院進一步指出,飛兆半導體公司意識到Power Integrations的專利對于行業的重要性,他們在內部將這些專利稱為“劃時代”技術的“重大專利”。 2008年12月,法院根據侵權的初步認定判給Power Integrations 610萬美元的損失賠償和利息。根據法院的刻意侵權裁定,Power Integrations現在準備索求加重損害賠償和律師費賠償。法院最初在2008年12月對100多款飛兆半導體侵權產品所頒布的永久性禁令仍然有效。針對本案審理結果,仍可提起上訴。 Power Integrations分別于2008年5月和2009年11月對飛兆半導體公司提起的法律訴訟仍未作出最終判決。這兩項訴訟指控對方侵犯了Power Integrations的五項專利,其中的兩項專利現已被地區法院認定為刻意侵犯。Power Integrations公司正在索求其他損害賠償,并要求法院在現有禁令之外,對飛兆半導體公司/崇貿科技公司(System General)的侵權產品頒布銷售禁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