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到2030年,全球將會有多少自動駕駛車輛在路上跑?在被Google的自動駕駛汽車迷倒之前,讓我們用相對客觀的數字來評估這種新技術吧! 事實證明,產業專家對于自動駕駛車輛市場的看法及預測意見分歧;分析師對于2030到2035年之間的自動駕駛車輛數量預測,從2,000、3,000萬臺到9,500萬臺都有。這些不同的預測取決于他們對自動駕駛車輛之“自動駕駛”程度的定義,以及他們所預期在自動駕駛車輛市場起飛之前,將面臨的法令以及商業障礙。 美國一家市場研究機構Navigant Research對于自動駕駛車輛市場的看法也許是其中最樂觀的,該公司近期發表的一份報告預測,自動駕駛車輛年銷售量將由2020年的低于8,000臺,在2035年增加至9,540萬臺;換句話說,2020年自動駕駛車輛在全球汽車市場的滲透率約僅0.01%,但在2035年可提升至75%。 Navigant Research對“自動駕駛”的定義與Google的無人駕駛車輛相同,也就是車輛的自動功能基本上可替代人類司機;該機構資深分析師David Alexander表示:“我們所談的并非只有配備部分自動駕駛功能、僅能在有限情況下自動駕駛之車輛。” 例如即將上市的2014年式奔馳S-Class車款,雖配備了也被歸類為自動駕駛的高速公路巡航(freeway cruising)功能,有產業媒體指出,該車款僅能算是“非常接近自動駕駛車輛”。 另一家市場研究機構Strategy Analytics則提出了配備多種先進安全技術的車輛,以及一臺真正自動駕駛車輛之間的差異;該機構所定義的自動駕駛車輛是“高度自動化(但不一定要支持完全自主駕駛)”,估計該類車輛在全球汽車市場的占有率,在2025~2030年之間為15~20%,也就是2,000萬至3,000萬臺。 Strategy Analytics汽車市場分析師Ian Riches表示,他們認為的自動駕駛車輛是能“在多種不同的駕駛情境下,為駕駛人提供有力的支持”;但他也指出,真正的自動駕駛車輛──“也就是那種你可以坐在駕駛座上下指令,就會直接送你去電影院、機場或度假地點的”──恐怕滲透率僅會是非常小的個位數。 Riches認為,完全自動駕駛車輛:“將大概會在2025年以后才真正問世,而且僅能在一些特定情境下才能提供完全自動駕駛功能,例如在高速公路、或是具備特定程度V2X技術支持的一些區域。” 對“自動駕駛”的定義 如同Riches所言,今日市場上并沒有“100%掛保證”的自動駕駛車輛定義;但美國運輸部旗下的國道安全局(National Highway Traffic Safety Administration,NHTSA)倒是在今年稍早,對車輛的自動化程度定義出五個等級: ●Level 0 ──根據NHTSA的定義,此等級車輛不具備自動化功能;駕駛人須全時間完全獨力操作車輛的各種主要控制功能,包括煞車、方向盤、油門與動力。 ●Level 1 ──具備1種以上自動化控制功能的車輛,包括電子車身穩定控制、預充電煞車(pre-charged brakes),也就是車輛會自動在煞車時提供協助,讓駕駛人在緊急情況時能重新取得車輛的控制權,或者是將車輛更快煞停。 ●Level 2 ──能同時提供組合式的自動化功能,提供至少兩種可共同運作的主要控制功能,以減經駕駛人負擔;例如自適應巡航控制與車道對準功能的結合。 ●Level 3 ──提供有限的自動駕駛功能,駕駛人能在特定的路況環境下完全交出安全關鍵駕駛功能,而駕駛人也能在充分的交接時間下進行偶爾的車輛控制。NHTSA就將Google的自動駕駛車輛視為這類“具備有限自動化駕駛功能”的車輛。 ●Level 4 ──NHTSA將此等級車輛視為“完全可自動駕駛車輛”;這類車輛的設計旨在執行完整的安全關鍵駕駛功能,并可在車輛行駛全程中監測道路狀況。這種設計預期駕駛人會提供路徑指向或是導航信息輸入,但不預期駕駛人會在任何時間取得車輛控制權。 對此Strategy Analytics 的Riches指出:“我會將NHTSA所定義的Level 2、level 3車輛視為“半自動駕駛”,而Level 4車輛則可保留“完全自動駕駛”的稱號;基本上,如果駕駛人需要出現在車上,或是在需要時取得車輛控制權,這種車輛僅能算是“半自動駕駛”。” 而對任何一家市場研究機構來說,預測20年以后的未來其實是一項棘手任務且為不精確的科學;Riches形容,任何延展至2025年以后的預測,其實比較偏向是“預言”,而非透過模型化分析的數據。 Navigant Research的Alexander也坦承有這樣的挑戰:“20年是很長的時間,不過我們是根據現有的技術來最預測;”他表示該機構也會收集產業界正在推動的計畫等信息。 而在被問到為何該機構認為自動駕駛車輛能從2020年的僅8,000臺,在2035年大幅增加至9,540萬臺時,Alexander指出:“我們認為這就跟汽車在短短五年內快速采用自適應巡航技術一樣,該市場在2000年時還非常小。” Strategy Analytics所抱持的態度相對較保守,對此Riches解釋:“以最新的預測數據來看,全球輕型車輛搭載各種自動巡航控制、車道偏離警報、盲點監測等功能的比例,在2010年不到1%,在2015年估計可成長至5%,2020年為9%。”而他預測配備以上三種技術(也就是成為半自動或全自動駕駛車輛)的車輛比例,到2025年為13%,2030年可增至18%。 而Riches也承認,這些預測數據:“可能是低估的,我們也預期市場的成長動力會隨著相關技術成本降低,以及更多法規的頒布強制某種程度的駕駛人輔助系統之應用。”但無論是Navigant Research與Strategy Analytics都同意,在所有關于自動駕駛車輛的討論中,產業界視而不見的一個問題,就是目前缺乏自動駕駛車輛的法規架構。 如Alexander所言,目前各國駕駛法規上的一大障礙,就是都規定所有車輛必須要有駕駛人操控、且全時進行控制:“在美國有一些州以及歐洲的某些國家,已經開始針對進行自動駕駛車輛發放測試駕照,允許該類車輛在受到控制的情況下于公共高速道路上行駛。” 這類允許執照都需要新的立法;將此議題進一步復雜化,各家車廠都不會希望需要在自動駕駛車輛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中負法律責任。但Riches 指出:“無論如何,汽車制造商還是得為所推出的產品背書;不過這些廠商在開始宣傳并銷售完全自動駕駛車輛之前,可能會需要去厘清并改變目前的產品責任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