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指令推出已10年,RoHS 2即RoHS指令修訂版(2011/65/EU),已取代了舊版 RoHS指令(2002/95/EC)。新版 RoHS 2指令已于2013年1月2日生效。舊版RoHS 指令為限制電子電氣產品中對環境有害的六種有毒化學物質含量,而RoHS 2在六種限制有害物質方面并未新增或變動。 RoHS 2 一直延伸適用到所有電氣和電子設備,包括醫療器械,監視和控制儀器。RoHS 2限制有害物質指令現在包含在CE標志的指令要求內,根據新指令,所有的電氣電子產品必須符合 LVD (低電壓安全指令),EMC (電磁相容),ErP (能效) 和 RoHS 2 (限制有害物質) 指令才能貼上CE標志進入歐盟市場。以下產品類別已作出修訂和補充。生效日期詳列于表格1。 表格1:產品類別及其生效日期 產品類別 生效日期 醫療器械 2014年7月22日 監測和控制儀器 2014年7月22日 工業監測和控制儀器 2017年7月22日 增加:未列于先前 RoHS 指令適用范圍之電子電機設備 2019年7月22日 德國萊茵TUV (TUV Rheinland)將在六月舉行一系列限制有害物質指令(RoHS2)規范研討會。詳情如下: 日本橫濱(6月19日) http://bit.ly/RoHS2JP 中國上海(6月25日) http://bit.ly/RoHS2SHGCN 土耳其伊斯坦布爾(6月28日) http://bit.ly/RoHS2TR 在不久的將來,德國萊茵TUV會舉辦更多RoHS2研討會。如果想收到的研討會邀請和最新資訊,請點擊這里進行注冊 http://bit.ly/14frDYa 。德國萊茵TUV建議企業在設計、采購和制造過程中,以供應鏈管理來確保電子電器及零組件產品不含6項限制物質或盡快找出替代方案。德國萊茵TUV大中華區化學服務可提供RoHS 2完整配套方案 http://bit.ly/11kPfFJ 以協助廠商評估產品的符合性,并快速遵守RoHS 2的上市要求,以免延誤產品商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