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了,網店被要求作為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網絡游戲“裝備”和“貨幣”也被要求平分……互聯網時代,網絡虛擬財產不時惹出紛爭。近來記者在全市各區縣法院采訪時不斷聽說,越來越多“80后”離婚官司涉及分割網絡虛擬財產的訴求,這類財產五花八門,包括“吉利”數字的QQ賬號,網店及域名,網絡游戲中的裝備、寵物、角色等級與角色技能,等等。 分割網絡虛擬財產,讓很多長期審理婚姻糾紛、經驗可謂豐富的法官也犯了難:沒有直接而明確的法律依據,這類財產的舉證、評估、分割或者繼承只能靠自由裁量,而目前多以苦口婆心的調解來了結。 爭網絡財產,臉紅脖子粗 “滬家”,是上海唯一一家專業代理婚姻糾紛的律師事務所,執業律師王小成跟離婚官司打交道多年,見識過諸多當事人為房產、古董、股票吵翻天的事例,不過最近接手的幾樁案子卻讓這個“老法師”頗有新鮮感:“嗯,挺有意思。” 小王和小李是一對80后夫妻。小李經營一家淘寶網店多年,如今已是“雙皇冠”級別。前不久兩人為離婚鬧上法庭,對其他財產的處置并無異議,但對于怎么處理這個網店,雙方各執一詞。小王認為它也屬夫妻共同財產,要求分割;小李不肯:“這個店跟我的身份信息、支付寶賬戶是綁定的,再說我要繼續經營。” 為了保護雙方利益,法院首先要認定這個網店的盈利情況和現有價值。認定店鋪盈利相對好辦:在支付寶公司配合下,法院查到了小李支付寶賬戶的資金進出等情況,大致核算出網店近年的實際盈利。但店鋪積累的客戶資源和信用評價,是很難估算的無形資產;最后法院通過調解,讓小李繼續擁有和經營網店,同時向小王支付一筆補償金。 “很多虛擬財產的實際價值不菲,所以才讓人爭得臉紅脖子粗。”王小成又舉了個例子:小夏和小陳鬧離婚,商定房子歸女方、車子歸男方,存款一人一半……但在分割網絡游戲的“裝備”和“貨幣”時卡了殼,都搶著要。“這些年我為了升級和積攢裝備,花費了大量時間、精力,還投進去10萬現金,現在這些 ‘裝備’值好幾萬呢……”小夏萬般不舍。最終也是通過調解,一方繼續擁有“裝備”等,另一方則拿現金補償。 法理跟不上,靠情理調解 網絡虛擬財產到底能不能算財產?圍繞這問題,爭論持續不斷。有人認為,它是無形的,充其量只是一堆數據,不具有價值和使用價值,因此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財產;但更多人認為,人們花費大量時間、精力才積攢下網絡虛擬財產,應該視作一種勞動所得,屬于財產范疇,得到法律保護。 “認定網絡虛擬財產是不是具有價值,主要看它有沒有市場兌價的可能。”王小成堅定地站在“肯定派”這邊,他說,目前很多虛擬財產可在網上流通、交易,有的甚至能在交易中轉化為現實貨幣,“它們具有一般商品的屬性,應該被承認為財產,得到保護。” 與王小成持相同觀點的人不在少數。青浦區法院的吳海明是位判案經驗豐富的老法官,他告訴記者,正因為虛擬財產具備一般商品的屬性,所以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當審理涉及虛擬財產的刑事犯罪和合同類、侵權類、婚姻類糾紛時,大都認可虛擬財產具有法律意義上的財產屬性。 “不過我們很為難,處理虛擬財產‘名不正、言不順’。因為沒有直接而明確的法律條文可作依據,審案判案時只能在有限的方面套用現行法律的原則。”吳海明直言,“也因為這樣,處理涉及虛擬財產分割的婚姻糾紛,現在多數靠調解來結案——法理跟不上,只能用情理解決。” 分虛擬財產,要跨好幾道坎 讓法官們感覺棘手的,遠不止是“名不正、言不順”。虛擬財產的價值確定、分割方式及權利實現等環節,都因其特殊性而存在不少難點。 楊浦區法院的周萍法官告訴記者,一旦當事人提出分割虛擬財產的訴請,審理時要“跨過好幾道坎”。 首先,諸多虛擬財產的現實價值較難確定。周萍說,對虛擬財產現實價值的認定常常因人而異,差異較大,而目前還沒有權威的第三方機構來做資產評估;若雙方當事人對虛擬財產價值發生分歧,法院也很難憑以往經驗作出判斷。 其次,財產范圍較難確定。許多虛擬財產的擁有者采用網名而非實名,平時也不注意保存相關證據,因此發生糾紛后,難以確定虛擬財產究竟為何人所有。 最難的還是確定分割方式。周萍說,目前法院分割財產的基本方式是:可分物按應得比例按份分割;不可分物采取一方得實物、一方獲折價款的方式處理;當然也可以雙方當事人商定的其他方式分割。“虛擬財產五花八門,在無法可依的前提下,如果當事人對分割方式存有分歧,我們就要花大量精力來調解。” 最后,還有“權利實現”這道坎。當事人對虛擬財產申請執行時,將涉及平臺提供商、游戲運營商等,執行中還會遇到非實名制、資產無法轉換等技術問題,難度都不小。 “要順利處置網絡虛擬財產,需要訂立相關法律。”周萍告訴記者,韓國等早已立法確定了網絡虛擬財產的獨立財產地位,并對其評估、分割及處置等作出了相應規定,我們可以研究借鑒。 文匯報記者 顧一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