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航協(IATA)、國際民航組織(ICAO), 國際海事組織(IMDG)等制定的規則里均援引了上述法規對鋰電池的分類方法和測試要求,并在此基礎上明確了含有鋰電池產品的包裝要求。 因為鋰電池在運輸過程中事實上需要滿足《試驗及標準手冊》第38.3章節要求,并滿足IATA和IMDG的包裝要求,業內通常把這一套測試鑒定業務稱為UN38.3認證。 UN38.3需要提供的資料 (1)申請表 申請鑒定書所需資料如下: ① 委托書蓋章原件; ② 隨附文件蓋章原件(危品不用提供) ③ 運輸聲明蓋章原件; ④電池制造商ISO體系證書,或電芯制造商ISO證書但需要提供質量體系聲明蓋章原件(如果都沒有ISO,需提供制造商的,質量手冊、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 ⑤包裝圖片,需要能夠看到完整的包裝標記和標簽及包裝方式 (2)規格書 (3)電池上嘜碼上有型號和WH以及標注+-(正負)極 (4)DGM鑒定書表格 (5)注意包裝圖片中操作標簽名稱只有兩種書寫方式 UN38.3認證包裝方式 UN38.3認證包裝方式有3種 【1】電池單獨包裝出貨 (1)965 IA 電芯>20Wh、電池>100Wh (2)965 IB 電芯≤20Wh、電池≤100Wh (每個包裝件中鋰電池的凈重:和貨機上均不超過10kg) (3)965 II 電池≤20Wh、電池≤100Wh 【2】966 II 電池與設備一起包裝出貨 【3】967 II 電池安裝在設備中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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