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來全國用電負荷特別是居民用電負荷的快速增長,全國范圍內夏季、冬季用電負荷“雙峰”特征日益突出,不良的氣候現象多發增加了電力穩定供應的壓力。具有隨機性、波動性、間歇性特征的可再生能源大規模接入電網對電力系統的穩定性帶來新的挑戰,同時社會各方面對電力穩定供應的要求不斷提高,迫切需要兜牢電力穩定保供的底線。在這種情況下國家發改委5月19日就《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和《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時間為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6月18日。 1 主要內容 《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根據2017年發布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修訂形成,《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則在2011年發布的《有序用電管理辦法》基礎上修訂形成。 發改委在《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修訂說明中指出,電力需求側管理是指加強全社會用電管理,綜合采取合理可行的技術、經濟和管理措施,優化配置電力資源,在用電環節實施需求響應、節約用電、電能替代、綠色用電、有序用電,推動電力系統降碳、提效降耗。電力需求側管理將發揮需求側資源潛力,加速源網荷儲協同互動,助力新型電力系統和新型能源體系建設中發揮重要作用。 相較現行《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新增需求響應章節,指應對短時的電力供需緊張、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困難等情況,通過經濟激勵為主的措施,引導電力用戶根據電力系統運行的需求自愿調整用電行為,實現削峰填谷,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保障電力系統穩定運行,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 《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指出,到2025年,各省需求響應能力達到用電負荷的3%~5%,其中年度高峰用電負荷峰谷差率超過40%的省份達到5%或以上。到2030年,形成規模化的實時需求響應能力,結合輔助服務市場、電能量市場交易可實現電網區域內可調節資源共享互濟。 結合全國電力負荷管理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要求、新內涵,《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同樣新增了需求響應章節,除此之外,《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還細化了有序用電要求,新增了系統支撐章節。 《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指出,所謂有序用電,是指在可預知電力供應不足等情況下,依靠提升發電出力、市場組織、需求響應、應急調度等各類措施后,仍無法滿足電力電量供需平衡時,通過行政措施和技術方法,依法依規控制部分用電負荷,維護供用電秩序平穩的管理工作。 《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明確,不得在有序用電方案中濫用限電措施,影響正常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不得以國家和地方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的名義對用能企業、單位等實施無差別的有序用電。 《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還明確提出,制定有序用電方案時,有五類應被限制:包括違規建成或在建項目,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淘汰類、限制類企業,單位產品能耗高于國家或地方強制性能耗限額標準的企業,景觀照明、亮化工程和其他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企業。 在系統支撐方面,《電力負荷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指出,各地電力運行主管部門、能源監管機構、電網企業、電力用戶應加強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建設、運維及監管。 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包括用于對電力用戶、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等開展負荷信息采集、預測分析、測試、調控、服務的軟硬件平臺,是開展電力需求側管理的信息技術輔助系統,是負荷管理工作的重要實施平臺。 2 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和電力負荷管理的意義 在“雙碳”目標背景下,發電側新增裝機以風電、光伏等清潔可再生能源為主,但在現有技術條件下,風電和光伏發電尚難以提供穩定且可調節的出力。為了保障電力供應的穩定性和可靠性,電力需求側管理逐漸成為保障電網穩定、優化能源結構的必要手段。電力需求側管理是通過調整和控制用戶的用電行為,實現電力系統供需平衡,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可以通過改變用戶用電行為降低負荷峰值,提高電網利用率、緩解新能源接入壓力。 延緩電網投資,提升電網利用率 電力需求側管理可以通過合理安排用戶用電行為,調節用電負荷,優化電網負載分布,從而延緩電網投資的需求,降低電網運營成本。一方面,電力需求側管理能夠通過實現能耗、清潔用能等目標,優化用電結構,降低對電網的負荷壓力,減少對電網的擴建需求。另一方面,電力需求側管理還可以通過建立靈活的市場機制,提高電網利用效率,降低電網調度成本,推動電網的升級改造和智能化建設,進一步提高電網的利用率和運行效率。 降低尖峰負荷,保障電力 電力需求側管理可以通過分時段的電價差異或者獎勵機制,引導用戶在高峰時段減少用電或者轉移用電,從而降低尖峰負荷。尖峰負荷容易導致電力供應短缺、電壓不穩、設備損壞等問題,嚴重威脅到電力系統的穩定運行。實施電力需求側管理可以通過采用降低用電峰值、平移負荷谷值、提高谷負荷、調整負荷曲線等多種方式,有效控制尖峰負荷,避免電力系統因為尖峰負荷過高而引發的供需失衡問題,減少電力系統運行壓力,降低發生供電不足的風險,保障電力系統可靠運行。 提升系統靈活性,緩解新能源接入壓力 電力需求側管理可以提升電力系統的靈活性和適應性,降低新能源接入對電力系統的影響,減少新能源波動對電網的影響,降低調度成本。電力需求側管理還可以通過改變用戶能源消費結構,鼓勵使用分布式能源、儲能系統等新技術的方式,進一步緩解新能源接入壓力,提高了系統的可靠性。 系統推進電力需求側管理深化和升級,減輕高峰用電負荷壓力,實現節約用電、環保用電、綠色用電、智能用電、有序用電,促進電力系統穩定運行與高質量發展。具體來說,應做好以下3個方面的工作。 一是堅持市場化改革,優化電力市場體制實施市場調節機制 利用電價差異化、用電峰谷電價制度等方式,引導用戶在用電高峰期時適度降低用電,從而調節用電負荷,減輕供電系統壓力;建立透明度高、公正規范的電力市場環境,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完善市場化體系和市場監管機制,提高市場競爭力;建立電力交易平臺,提供信息交流、交易撮合等服務,為電力市場提供更加便捷、透明的交易服務;加強市場監管,防止市場壟斷,保障市場公平競爭,防止市場失靈,提高市場交易的效率和公正度。 二是堅持節約用電,推廣需求響應積 推廣需求響應,加強需求響應頂層設計,明確規范要求,推動需求響應納入電力規劃,健全需求響應激勵機制,鼓勵引導大工業用戶參與實時需求響應改造;制定節能標準,限制能耗大的行業在特定時間段的用電量,企業建立完善的節能管理體系,制定自主的節能標準和措施;完善用電峰谷電價制度,結合新能源出力實際情況,調整差異化電價,引導用戶在峰谷電價差異較大的情況下,調整用電行為,降低高峰用電負荷;加大節能措施推廣力度,政府通過財政補貼等方式,推廣使用節能燈具、節能家電、新能源設備,鼓勵企業、居民、公共機構等采用節能技術措施。 三是堅持技術支撐,提升數字化水平 推動信息通信技術、設施與能源領域深度融合,優化完善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利用大數據和人工智能技術,分析用電數據,實現用電預測和用電調度,調節用電峰谷負荷,減輕高峰用電負荷壓力;利用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建立用電監管平臺,實現對用電情況的實時監測和控制,加強對用電行為的監管和管理;推廣互聯網+電力服務模式,實現對用戶的服務,提高用戶用電體驗,引導用戶在用電時有意識地降低用電量,降低高峰用電負荷。 ----本章節引自華北電力大學曾鳴、王永利 《實施需求側管理,緩解低碳電力系統尖峰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