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技術負責人具有5年以上從事工程施工技術管理工作經歷,且具有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或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工程序列中級以上職稱和注冊建造師合計不少于3人,且結構、材料或化工等專業齊全。 (2)經考核或培訓合格的防水工、電工、油漆工、抹灰工等技術工人不少于15人。 (3)技術負責人(或注冊建造師)主持完成過本類別資質一級標準要求的工程業績不少于2項。 承包工程范圍 一級資質 可承擔各類建筑防水、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二級資質 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萬元以下建筑防水工程的施工,單項合同額600萬元以下的各類防腐保溫工程的施工。 可聯系林工提供全套人員 180265535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