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8月31日說,歐盟淘汰白熾燈第一階段禁令9月1日起正式生效,歐盟各國商家將不能再購進100瓦白熾燈,但可以繼續把存貨賣完。 歐盟委員會一名發言人當天在新聞發布會上說,白熾燈一般只能把大約10%的電能用于照明,其余大部分電能被轉化為熱 能消耗掉;使用白熾燈還具有一定的危險性,人們如果不小心碰到點亮的燈泡,往往造成燙傷。 與白熾燈相比,節能燈的光效高得多,一盞11瓦的節能燈能產生與60瓦白熾燈相當的亮度。節能燈能把80%的電能轉化成光能,它的壽命更是白熾燈的5到10倍。 這名發言人說,基于上述原因,從2009年9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歐盟將分5個階段分別淘汰100瓦、75瓦、60瓦、40瓦和25瓦的白熾燈。 歐盟之所以分階段逐步淘汰白熾燈,是為了讓制造商能夠逐步調整其生產結構,以滿足消費者在照明設備能耗、功能、美觀和衛生等方面的要求。 歐盟委員會認為,新法規將有助于提高歐盟家庭、工業部門和公共場所照明設備的效能,隨著法規的逐步落實,歐盟有望在2020年以前實現年節電800億度的目標,這相當于歐盟2300萬個家庭一年的用電量,同時還可以每年減排3200萬噸二氧化碳。另外,如果停止使用白熾燈,一個家庭每年也可以節省25到50歐元,而整個歐盟將可節省50億到100億歐元的支出。 歐盟委員會2007年3月提出在2012年年底前分階段淘汰白熾燈的立法建議。經過兩年的內部討論和磋商,歐盟于2009年3月正式通過了有關淘汰白熾燈的法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