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福宇 最近有豐田車召回事件的新的進展:《豐田北美召回訴訟雙方和解 將付11億美元和解費 - 新聞中心 - 新華網》 (原文鏈接:http://news.xinhuanet.com/2012-12/28/c_124163661.htm) 這個和解協議賠付的對象是2009年9月1日~2010年12月31日間售出豐田車由于突然加速召回事件而價格減值造成的合理損失;對當前車主的車無法加裝剎車優先系統而作的補償。該費用還包括對可裝剎車優先系統的車加裝剎車優先系統的費用,對某些另部件的延長保修期的費用,以及用于安全研究和駕員培訓的費用。 它不包括因車禍傷亡人員的訴訟對象。 豐田強調它的電子節氣閥控制系統的安全性不存在任何問題,突然加速是駕員踏錯風門,或者是踏板位置松動阻礙了油門返回。 關于這件事人們有不同的解讀,報道中有: 車子質量本身沒問題,但為何卻耗資11億美元成為大家關注的焦點。對此,聶衛國在接受羊城晚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中國的法律,雙方進行和解,又沒有劃分責任,而車子本身又不存在質量問題,豐田是不需要花費如此高的費用的。只有責任方,才需要進行賠償整個案件調查審理過程中的質量鑒定等所有相關費用。 聶衛國分析稱,正常的情況下,沒有責任的一方出于人道主義有可能會負擔相關案件的成本費用,而豐田此次11億美元的耗資,遠遠超出正常的合理費用支出。“因此,這11億美元有可能是雙方妥協的一個條件,也就是說雙方簽訂協議,一方出錢后,雙方都要保守調查結果。” 在我看來,這是豐田大事化小,丟卒保車的策略,因為我不相信突然加速的技術分析已能定論。 我理解的加速問題不是出現在加速系統內,而是由VSC給風門的減速信號經CAN傳送時出了錯,變為加速。(我會詳述這一點,或可參考我以前的博文)風門控制器的算法有限值,但是也可能無限制,這一點在NASA的報告中已經明白說明他們沒有做這項調查: http://www.nhtsa.gov/staticfiles/nvs/pdf/NASA_FR_Appendix_B_Fishbone_Diagrams.pdf , p31. NASA沒有核實是否增大風門的可能性:http://www.nhtsa.gov/staticfiles/nvs/pdf/NASA-UA_report.pdf, p.133 持續干擾引起can失效,錯誤指令沒法更新,而can的失效已經在突然加速的車上留有記錄: Keeping Secrets about NASA's "Toyota Study" of Unintended Acceleration) 我國的一些用戶投訴車型正好是被排除在NASA研究車型之外: 為什么別人也用CAN而沒有豐田那么多的投訴?因為豐田為了省錢,對干擾源的凈化工作做得差,2007年凱美瑞2.4升車有20個繼電器,沒有一個加電壓脈沖的抑制措施,如圖1。與此對比2007年Buick LaCrosse 3.6升車有14個繼電器,個個都有吸收回路,如圖2。請見:Prof. Raj Rajkumar, Carnegie Mellon 我預計,豐田會同樣用錢來封住因突然加速而引起傷亡案件的事主的口,即以和解方式結案。有些家屬可能只是為了賠償,而律師往往也是為了賠償。這樣的和解律師是賺足了,可是并未揭示真相。 所謂剎車優先,很可能在剎車ECU和節氣門ECU之間拉一根線,傳送開關量信號,難點是有沒有預留的I/O口及接插件端子。據說有的車不好加剎車優先,這也是用錢來考量,由剎車來直接切斷節氣門電機的電源的路徑太多了,只是有難易貴賤之分而已。不是有人提出無法減油門時拔掉車鑰匙的方法嗎?不過那時整車沒電源,就不能照會后車,有追尾之危了。 錢,錢是萬能的嗎?錢能掩蓋真相嗎? 如果CAN的問題未根本解決,加了剎車優先之后,仍然會有突然加速,只是你可以剎車了,只怕你來不及剎車就已經創禍了。 這種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辦法只是緩和突然加速的后果,對其他控制問題沒用,以后的博客我會介紹這種風險。 所以只要沒從技術上根本解決問題,它就會重復,你現在掩蓋它,不過是為將來更大的損失埋下伏筆。就好比現在你省了一些繼電器吸收回路元件,就留下了可能的干擾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