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京報 喜好網絡賭球,并逐漸沉迷,外企出納員丁某從只賭幾元錢,發展到一次下注幾十萬。輸光積蓄后,他多次侵占公司公款,1年多時間,他輸光單位多個賬戶上的1100多萬元。 昨天,丁某被指控犯有職務侵占罪,在朝陽法院受審。 找“地下錢莊”串出現金 法庭上,33歲的丁某神態平靜,有問必答。因為有銀行的工作經歷,2006年,他應聘到外商獨資的公司工作,任高通無線通訊技術(中國)有限公司和高通無線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出納員。 檢方指控,2010年7月至2011年11月間,丁某分多次將公司資金共計1100余萬元侵占。 而這些錢丁某全賠在了網絡賭球里。他說,2009年,因好奇心,他進入賭球網站,一開始賭1元、5元的,后來越玩越大,自己的十幾萬積蓄賭光后,他想到借公款翻本。“我一直想著這個錢贏了要還的,也沒想據為己有。” 因該公司在中國銀行的收支業務都是丁某一人負責,公司在賬務管理上的漏洞給了他侵占公款的便利,在去銀行辦理業務時,他多買了一本轉賬支票。通過支票寫出金額后,尋找“地下錢莊”,支付手續費將支票兌現后,投到賭局。 最高一筆賭注90萬 丁某沒想到越陷越深,公款支出從開始的幾萬到幾十萬,而輸得越多,他就越想賭筆大的翻本,最高一筆賭注達90萬。“最后一筆是2011年11月底,我從高通公司中國銀行人民幣賬戶開出了一張30萬元的轉賬支票,串出29萬現金后全部打入了我個人賬戶,但這筆錢一次就被我輸光了。” 因為丁某的支出,銀行每月要給其單位寄對賬單,怕事情敗露,丁某私刻多枚銀行公章和人名章,偽造對賬單交給單位。據介紹,其間,公司也偶然發現過一張與賬面不符的對賬單,而丁某卻解釋為銀行網絡系統出現問題,蒙混過關。 賬上余款已所剩無幾 最后,銀行方面發現這幾個賬面余額不足,開始與其公司溝通。2011年12月6日下午,高通公司高級財務黃經理帶著公司會計小常、丁某親自到銀行查詢。在去銀行的路上,丁某以回公司取銀行卡為由找借口離開。黃經理和小常隨后從銀行打印了兩家公司4個賬戶的全部交易明細,這才發現賬上1100余萬丟失,余款已所剩無幾。 就在公司加緊查賬時,卻接到了警方的電話,說員工丁某已經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檢方建議法庭對丁某量刑10至12年。該案未當庭宣判。 ■ 對話 “哪怕還剩一分錢,也要翻本” 丁某有個姐姐,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案發時,他正準備在今年和交往6年的女友結婚。 丁某說,這些親屬全然不知他在網絡賭球,還挪用了上千萬公款。在親屬眼里,他挺本分的。 對于自己的行為,丁某反復用“賭博人的心理”做解釋,并覺得動用上千萬“沒那么夸張”,而整個對話過程中,他都面無表情。 新京報:最開始賭球只花了幾元錢,怎么后來到了千萬這個數字? 丁某:我是從一個論壇上看到開了個博彩板塊,好奇嘛,就幾塊錢地賭。但賭球肯定是有輸有贏,而且輸得多,后來就越下越多。但這個網站是100元封頂,就通過論壇找到另一個網,那里賭得大,就是你可能在小網站下幾元錢,但在這個網站你可能下上千都覺得不痛快。 然后自己的錢沒了,十多萬的積蓄吧。就想著把本翻回來。就動公司的一萬、兩萬,不斷地滾雪球,越來越大。 新京報:你賭球輸贏的比率是多少? 丁某:比率不好說,有可能一直贏,贏十注,輸了一注,但可能這十注都是小的,一注是大的。那總體還是輸的。我也沒具體統計過。 其實,當你下注到30萬的時候,你可能就不止輸30萬了,誰有那么大魄力下那么多?其實,你之前可能已經輸300萬了,你突然贏30萬你會打住嗎? 新京報:輸光錢后想過戒賭嗎? 丁某:賭博人的心理肯定是越輸越不想放棄的。賭徒的心理就是:哪怕最后還剩一分錢,也要翻本。只有賭才能翻身嘛,你不賭可能體會不到。 新京報:輸到最后是什么狀態?就沒想過退路? 丁某:夜里賭,贏了錢就繼續賭唄。后來有時候晚上睡不著覺,老想著這場球能不能贏,精神壓力很大。當時想,最壞的就是自首嘛。這個是越陷越深,如果沒發現,到現在還可能一直賭下去。 新京報:你說你輸得多,這么長時間了,會不會懷疑有莊家操縱? 丁某:沒有,賭博完全是概率的問題。這東西就不能賭,只要沾這個,就會上癮,跟毒品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