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召開2月例行新聞發布會、發布會由生態環境部新聞發言人劉友賓主持,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司長劉炳江介紹2020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成效,以及2021年和“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并回答記者提問。 “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指標設置堅持PM2.5和優良天數兩個指標 央視新聞:我們知道2020年全國空氣質量相比2019年有明顯改善,請問生態環境部對今年以及“十四五”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如何考慮,是否有硬性的指標來約束,是否有新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的防治計劃,謝謝。 劉炳江:謝謝你的問題。 首先看“十三五”約束性指標完成情況。按照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三五”規劃綱要要求,2020年,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18%,全國優良天數比率比2015年提高3.3個百分點,F在可以告訴大家這兩個目標全面超額完成,監測數據顯示,2020年,未達標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8.8%,全國優良天數比率比2015年上升5.8個百分點,完成率分別超出“十三五”目標的60%、76%。這個成績的取得,主要得益于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入推進大氣污染治理,推動大氣污染物排放量大幅下降。 需要說明的是,2020年是“十三五”收官之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排放強度有所降低,對完成目標起到了一定的“助推”作用。國家大氣污染防治攻關聯合中心通過國際通用的空氣質量模型,科學評估了疫情對空氣質量的影響;結果顯示,疫情對PM2.5濃度影響為2微克/立方米,對優良天數比率影響為2.2個百分點。扣除疫情影響后,全國未達標城市PM2.5濃度為35微克/立方米,比2015年下降25.0%;優良天數比率為84.8%,比2015年上升3.6個百分點,仍然超額完成“十三五”約束性指標。 第二是關于“十四五”的目標指標設置。我們仍然堅持PM2.5和優良天數這兩個指標,其中PM2.5是全國所有的地級及以上城市,不僅僅是指未達標城市;原來總量的兩個指標是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已經基本解決,這次換成VOC。PM2.5、優良天數、氮氧化物和VOC四項指標,再加上基本消除重度污染天數,相當于五個指標。 “十四五”期間,我們會進一步編制全面改善空氣質量的行動計劃,也就相當于大氣污染防治第三個階段計劃。關于指標的設置,按照十九屆五中全會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總體要求,我們初步考慮337個城市,PM2.5要同比下降10%,相當于未達標城市要下降15%,這與從“十三五”下降18%相比力度相差不大;優良天數從87%提高到87.5%,表面看只提高了0.5個百分點,但實際上扣除疫情影響,相當于從84.8%提高到87.5%,提高了2.7個百分點,同“十三五”提高3.3個百分點相比大體相當,這是“十四五”的目標。 第三是今年的目標,在“十四五”總目標的基礎上,按照每年完成20%的時序進度要求,并考慮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后產能釋放等因素影響,提出了2021年的目標,即全國PM2.5平均濃度下降0.5微克/立方米,達到34.5微克/立方米;優良天數比率提高0.4個百分點,達到85.2%。從字面上看,2021年空氣質量目標比2020年有所退步,但扣除疫情影響后,空氣質量仍是要求持續改善的。因此,無論是“十四五”五年的計劃指標,還是今年的指標,安排都是比較積極的,謝謝。 實施VOCs總量控制有望實現三方面改變:一是通過控制排污單位排放,落實企業的主體責任;二是激勵達標排放企業進一步削減VOCs排放,破除達標排放天花板;三是促進各區域根據排放配額對資源合理分配,實現產業結構優化。 因此,“十四五”期間加強VOCs總量控制勢在必行;谛袠I減排潛力和空氣質量改善需求,葉教授及團隊深入研究了“十四五”VOCs總量控制方案,在排放基準年和基準值設定、行業減排潛力、總量控制情景制定、總量分配因子確定、總量分配模型構建、總量減排目標細化等方面進行了系統性研究。他建議,“十四五”VOCs綜合治理目標應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核心目標,建立健全的VOCs污染防治管理體系,以區域總量控制為主,結合重點行業、重點企業集群實施總量控制,促使全國排放總量下降30%左右。 大氣中VOCs含量相對比較低,檢測起來難度更高,這就對PID光離子傳感器的要求更高,要求PID光離子傳感器具有更高的分辨率以及更高的靈敏度,ISweek工采網推薦的英國alphasense公司的PID傳感器PID-AH采用光電離原理,分辨率達到1ppb,靈敏度達到20mv/ppb以上,完全滿足大氣中VOCs監測的要求;而且PID-AH內部集成了信號處理電路,直接是模擬電壓輸出,客戶可直接進行采樣處理,極大地簡化了客戶的開發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