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EMC),《電磁干擾和電磁兼容性術語》中給出的電磁兼容性定義為:設備、分系統、系統在共同的電磁環境中能一起執行各自功能的共存狀態。 包括兩個方面: (1)設備、分系統、系統在預定的電磁環境中運行時,可按規定的安全裕度實現設計的工作性能、且不因電磁干擾而受損或產生不可接受的降級; (2)設備、分系統、系統在預定的電磁環境中正常地工作且不會給環境(或其他設備)帶來不可接受的電磁干擾。EMC涵蓋了電磁干擾(EMI)、電磁敏感度(EMS)兩方面。為實現系統內設備互不干擾、兼容運行,既要控制干擾源的電磁發射,又要提高受干擾對象的敏感度。 電磁兼容與電磁兼容性有什么區別? 電磁兼容(ElectromagneTIcCompaTIble)是所有使用電磁頻譜工作的系統、裝備和裝置在共同的電磁環境中能夠完成各自功能的一種狀態。 電磁兼容性(ElectromagneTIcCompatibility)是所有使用電磁頻譜工作的系統、裝備和裝置的一種能力。這種能力保證他們在既定的工作條件下,不會因電磁發射或響應而造成不能接受的性能降級。 電磁兼容是研究什么的? 電磁兼容性的研究通常是圍繞構成電磁干擾的三要素(干擾源、敏感源、耦合途徑)進行的,其研究內容包括:電磁干擾產生的機理、電磁干擾源的發射特性以及如何抑制電磁干擾源的發射;電磁干擾以何種方式通過什么途徑耦合(或傳輸),以及如何切斷電磁干擾的傳輸途徑;敏感設備對電磁干擾產生何種響應,以及如何提高敏感設備的抗干擾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