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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3M:
1、在山姆大叔的領地上,任何人進入私家花園都必須得到主人的允許,否則可以就地擊斃。這點相信你是很清楚的。
那么同樣道理,你要登錄私人論壇,也必須取得主人(論壇擁有者)的允許,對于聰明如你者,這點不難理解吧?
2、基國的法律再怎么不健全,但是至少對于可以確認的私人物品,都是實行保護政策的,至少法律表面是這樣。即便要“征用”、“剝奪”,那也得靠行使“公權”的型式來辦理,而不可能使用“私權”就能辦到。無論對于私人物業或者論壇,這個道理都是成立。不信你可以去咨詢你的律師。
最簡單的例子,你進入別人的家里,必須取得主人的同意,否則就是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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