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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里應有一個原則,所謂“民不告、官不究,民若告、官必究”。
一般而言,ID并沒有特定的專有權,先來先得是正當的,但對于仿冒已有一定知名度和影響力的ID并以該ID活動以至被仿冒ID受到一定影響的則應堅決制止,管理方應對此有個明確的態度,這方面不少網站都是有著嚴格規定的,而有些網站的風氣更是對仿冒馬甲人人喊打,客觀上制止了仿冒馬甲的出現和泛濫。
對于某個特定網站而言,多數情況下,其它網站的知名ID并不代表在該網站仍具有相同或類似的知名度,只是本網站過于特殊,需要考慮實際情況。
我認為最公正的辦法是:
1、網站在ID注冊時默認接受的規章中添注本網站對仿冒ID的態度和處理方法;
2、網站有權針對任何ID在本站行為的正當性方面做出排他性的最終裁決并保留以恰當方式處置任何ID的權利;
3、鑒于本網站的特殊性,搶注ID的行為不應被鼓勵以免泛濫,對于已搶注的ID因站方處于試運行階段并未事先對此有特別的說明或共識,所以不宜簡單處理,建議網站管理方在原ID所有者對此態度的基礎上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解決,除非相關方有一方或雙方棄權,網站管理方則對此保留最終裁量權。
任何非公眾機構設立的網站原則上都是私有的,只要在法律的框架內,所有者有權對自己的網站做出任何處置,同時,也僅有所有者擁有對自己網站的處置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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