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醫學事業的發展,為滿足對外交流的需要,國家統一規定,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應附有英文摘要。
英文摘要的內容要求與中文摘要一樣,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四部分。但是,英文有其自身特點,最主要的是中譯英時往往造成所占篇幅較長,同樣內容的一段文字,若用英文來描述,其占用的版面可能比中文多一倍。因此,撰寫英文摘要更應注意簡潔明了,力爭用最短的篇幅提供最主要的信息。第一,對所掌握的資料進行精心篩選,不屬于上述"四部分"的內容不必寫入摘要。第二,對屬于"四部分"的內容,也應適當取舍,做到簡明扼要,不能包羅萬象。比如"目的",在多數標題中就已初步闡明,若無更深一層的目的,摘要完全不必重復敘述;再如"方法",有些在國外可能早已成為常規的方法,在撰寫英文摘要時就可僅寫出方法名稱,而不必一一描述其操作步驟。
中英文摘要的一致性主要是指內容方面的一致性,目前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存在兩個誤區,一是認為兩個摘要的內容"差不多就行",因此在英文摘要中隨意刪去中文摘要的重點內容,或隨意增補中文摘要所未提及的內容,這樣很容易造成文摘重心轉移,甚至偏離主題;二是認為英文摘要是中文摘要的硬性對譯,對中文摘要中的每一個字都不敢遺漏,這往往使英文摘要用詞累贅、重復,顯得拖沓、冗長。英文摘要應嚴格、全面的表達中文摘要的內容,不能隨意增刪,但這并不意味著一個字也不能改動,具體撰寫方式應遵循英文語法修辭規則,符合英文專業術語規范,并照顧到英文的表達習慣。
選擇適當的時態和語態,是使摘要符合英文語法修辭規則的前提。通常情況下,摘要中謂語動詞的時態和語態都不是通篇一律的,而應根據具體內容而有所變化,否則容易造成理解上的混亂。但這種變化又并非無章可循,其中存在著如下一些規律:
1、時態:大體可概括為以下幾點。
1)敘述研究過程,多采用一般過去時。
2)在采用一般過去時敘述研究過程當中提及在此過程之前發生的事,宜采用過去完成時。
3)說明某課題現已取得的成果,宜采用現在完成時。
4)摘要開頭表示本文所"報告"或"描述"的內容,以及摘要結尾表示作者所"認為"的觀點和"建議"的做法時,可采用一般現在時。 (來源:英語麥當勞-英語學習門戶 http://www.EnglishCN.com)
2、語態:在多數情況下可采用被動語態。但在某些情況下,特別是表達作者或有關專家的觀點時,又常用主動語態,其優點是鮮明有力。 掌握一定的遣詞造句技巧的目的是便于簡單、準確的表達作者的觀點,減少讀者的誤解。 1、用詞力求簡單,在表達同樣意思時,盡量用短詞代替長詞,以常用詞代替生僻詞。但是當描述方法、步驟時,應該用狹義詞代替廣義詞。例如,英文中有不少動詞,do,run,get,take等,雖簡單常用,但其意義少則十幾個,多則幾十個,用這類詞來描述研究過程,讀者難免產生誤解,甚至會不知所云,這就要求根據具體情況,選擇意義相對明確的詞,諸如perform,achieve等,以便于讀者理解。 2、造句 1)熟悉英文摘要的常用句型:盡管英文的句型種類繁多,豐富多彩,但摘要的常用句型卻很有限,而且形成了一定的規律,大體可歸納為
(1)表示研究目的,常用在摘要之首In order to……This paper descri
bes……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2)表示研究的對象與方法The [curative effect/sensitivity/function] of certain [drug/kit/organ….] was [observed/detected/studied…]
(3)表示研究的結果:[The result showed/It proved/The authors found] that……
(4)表示結論、觀點或建議:The authors [suggest/conclude/consider] that…
2)盡量采用-ing 分詞和-ed 分詞作定語,少用關系代詞 which , who 等引導的定語從句。由于摘要的時態多采用一般過去時,使用關系代詞引導的定語從句不但會使句式變的復雜,而且容易造成時態混亂(因為定語和它所修飾的主語、賓語之間有時存在一定的"時間差",而過去完成時、過去將來時等往往難以準確判定)。采用-ing 分詞和-ed 分詞作定語,在簡化語句的同時,還可以減少時態判定的失誤。 以上所述只是撰寫英文摘要時應注意的問題中的一小部分,尚有許多問題,需要進一步探討。總之,英文摘要作為醫學論文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修改和完善是永無止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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