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最新數據顯示,2018年上半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銷量分別完成41.3萬輛和41.2萬輛,比上年同期分別增長94.9%和111.5%,新能源汽車產業繼續保持高速增長。數據還顯示,我國已經連續三年穩居全球新能源汽車產銷量第一大國。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取得如此喜人的成就,可以說與國家的政策支持密不可分。在新能源汽車和動力電池產業發展初期,政策起著培育、保護產業發展的角色;隨著產業逐漸成熟、產業鏈不斷完善,政策也逐漸向監管、規范和引導產業健康發展方向調整。進入2018年,我國政府又陸續出臺多項新能源汽車和動力電池產業相關政策,不斷完善行業發展要求,引導產業做大做強,促進產業健康發展。電池中國網對今年上半年推出的相關產業政策進行梳理,為產業同仁提供參考。
1、《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發布 關鍵詞:補貼調整、補貼新政 2月14日,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財政部和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新補貼政策根據動力電池技術進步情況,進一步提高純電動乘用車、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專用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鼓勵高性能動力電池應用。其中,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鼓勵標準最高到160Wh/kg,非快充類純電動車客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鼓勵標準最高到135Wh/kg,專用車方面則要求不低于115Wh/kg。
新補貼政策于2018年2月12日起實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為過渡期。6月12日已正式按照新補貼政策要求執行。
點評:在后續發布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中,配有高能量密度動力電池系統的純電動車型比例顯著提高。與技術指標密切掛鉤的補貼標準對動力電池能量密度的提升具有明顯的促進作用,政策引導相關企業在研發新型電極材料、提升電芯制造水平等方面協同創新,不斷滿足新能源汽車的市場實際應用需求。不過,有些企業盲目追求單一能量密度指標的提升,而忽視了安全性方面的保障值得警惕。
2、《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發布 關鍵詞:動力電池回收、汽車企業是回收主體 2月26日,國家工信部等七部委聯合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明確動力電池生產企業產品的設計要求、生產要求和回收責任等,旨在加強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規范行業發展。
《辦法》提出,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汽車生產企業承擔動力蓄電池回收的主體責任,相關企業在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各環節履行相應責任,保障動力蓄電池的有效利用和環保處置!掇k法》要求,動力蓄電池生產企業應采用標準化、通用性及易拆解的產品結構設計,協商開放動力蓄電池控制系統接口和通訊協議等利于回收利用的相關信息,對動力蓄電池固定部件進行可拆卸、易回收利用設計。
《辦法》自2018年8月1日施行。
點評:回收主體和回收成本是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回收的最大阻力。此次辦法的印發,除了明確車企為回收主體之外,在電池回收的技術成本方面也推出了相應的解決方案。對規范行業發展,推進資源綜合利用,促進新能源汽車業持續健康發展有重要意義。
3、國家能源局:2018年計劃建成充電樁60萬個 關鍵詞:充電樁、60萬個 3月7日,國家能源局出臺的《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指出,統一 電動汽車充電設施標準,優化電動汽車充電設施建設布局,建設適度超前、車樁相隨、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2018年將積極推進充電樁建設,年內計劃建成充電樁60萬個,其中公共充電樁10萬個,私人充電樁50萬個。
點評:隨著近幾年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快速發展,對充電樁的需求激增,充電設施不完善也制約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今年建成60萬個充電樁將會對新能源汽車的進一步推廣普及起到助推作用。
4、《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實施動態管理 關鍵詞:免征車輛購置稅、動態管理 4月2日,國家工信部、財政部、國稅總局聯合發布公告稱,《免征車輛購置稅的新能源汽車車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將實施動態管理。
《目錄》提出,為加強《目錄》動態管理,工信部、稅務總局對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目錄》后截至本公告發布之日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列入《目錄》后12個月內無產量或進口量的車型,經公示5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從《目錄》中予以撤銷。
5月22日,工信部公布第一批《目錄》擬撤銷車型名錄,共有1882款車型在列。
點評:《目錄》實施動態管理,意味著如果新能源車型在一定時期內沒有產量,將被撤銷免征購置稅的資格。動態管理機制有利于促進車企真正產銷新能源汽車,避免出現大量“僵尸”車型。
5、四部委關于做好平行進口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 關鍵詞:進口車、燃料消耗量、新能源汽車積分 6月19日,國家工信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和市場監管總局等聯合發布《關于做好平行進口汽車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數據報送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根據《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有關要求,為做好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工作,各平行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應及時報送其所進口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乘用車相關數據。
點評:在關稅大幅降低的背景下,平行進口車有很好的發展空間和機遇,提早布局平行進口車的油耗總體狀態監控,對中國乘用車市場的油耗與新能源雙積分運行有重要意義。
6、《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發布 關鍵詞:新能源汽車外資股比取消 6月28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8年版)》提出,2018年取消專用車、新能源汽車整車制造外資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車外資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車外資股比限制以及合資企業不超過兩家的限制。
2018年7月28日起施行。
點評:在政策大力支持下,經過多年的發展,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競爭力有了很大提高,放開股比限制,對國內產業和企業來說不是“洪水猛獸”,并不會造成太大的威脅,反而通過良性競爭,有利于促進技術的擴散和吸收。
7、《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發布 關鍵詞:電池溯源管理 7月3日,國家工信部發布公告稱,為推進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工信部制定了《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對動力蓄電池生產、銷售、使用、報廢、回收、利用等全過程進行信息采集,對各環節主體履行回收利用責任情況實施監測。
《規定》指出,自今年8月1日起,對新獲得《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新能源汽車產品和新取得強制性產品認證的進口新能源汽車實施溯源管理;對梯次利用的電池產品實施溯源管理。
電池生產、梯次利用企業應按照《關于開通汽車動力蓄電池編碼備案系統的通知》要求,進行廠商代碼申請和編碼規則備案,對本企業生產的動力蓄電池或梯次利用電池產品進行編碼標識。汽車生產、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及綜合利用企業應在溯源管理平臺申請賬號,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溯源信息采集與上傳。
點評:《規定》的實施將會有效解決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從哪里來到哪里去”的問題。同時,電池有了編碼和溯源機制后,誰生產、誰使用,都將一目了然,便于電池全生命周期管理。
8、《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發布 關鍵詞:新建動力電池單體300Wh/kg、系統220Wh/kg 為完善汽車產業投資管理,推動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7月4日,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汽車產業投資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
《意見稿》提出,新建車用動力電池項目擬生產的產品,應符合以下條件:能量型車用動力電池單體比能量應不低于300Wh/kg,系統比能量應不低于220Wh/kg;功率型車用動力電池單體快充倍率應不低于8C,循環2000次后剩余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5%,功率型車用動力電池系統快充倍率應不低于5C,循環1500次后剩余容量不低于初始容量的95%。
燃料電池方面,新建燃料電池企業投資項目產品燃料電池系統質量比功率大于等于1.2千瓦/千克。
點評:在現有材料體系和技術水平下,動力電池能量密度要做到300Wh/kg仍面臨諸多難題,安全性風險偏高,電池在設計和生產中,不能只強調某種性能,而要綜合考慮,尤其是安全性能。有業內人士表示,如果僅從遏制低端產能角度考慮,在制定政策時過度拔高要求,可能不利于整個產業的健康發展。
9、今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發布7批 關鍵詞:新能源汽車、推薦車型 電池中國網統計顯示,截至7月10日,國家工信部今年已連續發布7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總計2672款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較2017年上半年的1983款同比增長35%。統計還發現,2018年上半年前20家動力電池企業配套車型為2041款,占比達76.38%。
點評:隨著動力電池技術水平的不斷提高,近年來新能源汽車產激烈,產能集中度穩步上升業發展速度加快,獲批車型穩步增長。同時,動力電池行業競爭日趨。 文章來源:與非網 深圳奧立科www.aureke.com/,www.aureke.1688.com/www.chinco.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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