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網日期: 2011年02月15日 Maxwell公司總部設在美國圣地亞哥,是一家能源存儲和能量傳遞產品生產商。近日Maxwell公司同意向美國司法部支付800萬美元罰金。 Maxwell為確保公司產品能被中國數省的國有電力基礎設備制造商所采用,向一些中國政府官員行賄,此舉違反了美國《海外反腐敗法》(FCPA)。 美國司法部本周在加利福尼亞南部地區法庭向Maxwell提起延緩起訴協議(DPA)和刑事檢舉書。兩項指控包括Maxwell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中的反腐敗條文以及“入帳和記錄”條文。 根據美國司法部的聲明,“Maxwell的瑞士全資子公司Maxwell S.A.與一家中國代理接洽,在中國銷售Maxwell的產品。從2002年7月到2009年5月,Maxwell S.A.向該代理支付了至少250萬美元來爭取中國客戶。該代理則用這些資金來向相關的國有企業官員行賄。2002年,Maxwell S.A.向該代理支付了16.5萬美元。2008年增加到110萬美元。Maxwell在公司的入賬和記錄中將這些款項記錄為銷售傭金開支。法庭文件指出,Maxwell的美國管理層在2002年下半年就已經知曉賄賂行為! 根據雙方達成的協議,美國司法部同意暫緩三年起訴Maxwell。Maxwell則同意實行加強的合規項目和內部控制以避免并探察違反美國《海外反腐敗法》的行為、定期向美國司法部匯報合規措施、在正在進行的調查上與美國司法部合作。 如果Maxwell遵循延緩起訴協議,美國司法部將在協議到期后取消刑事訴訟。雙方達成的協議還提到Maxwell主動向美國司法部和美國證監會檢舉了違法行為。 此外,Maxwell還與美國證監會在后者提起的一起民事訴訟上達成和解。該訴訟指控Maxwell違反了美國《海外反腐敗法》的反腐敗條文、“入賬與記錄”條文、內部控制條文以及披露條文。作為和解的一部分,Maxwell同意從所賺取利潤中支付565.4萬美元,并繳納約合70萬美元的相關判決前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