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聯合國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部門在京發布新修訂的電動汽車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5項國家標準,新標準將于明年1月1日起實施。 電動汽車充電接口等4項國家標準曾在2011年發布,并于2012年3月1日起實施。此次5項標準修訂在4項標準的基礎上全面提升了充電的安全性和兼容性。新修訂的5項電動汽車充電接口及通信協議國家標準包括《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系統 第1部分:一般要求》、《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1部分: 通用要求》、《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2部分:交流充電接口》、《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用連接裝置 第3部分: 直流充電接口》、《電動汽車非車載傳導式充電機與電池管理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等。 在安全性方面,新標準增加了充電接口溫度監控、電子鎖、絕緣監測和泄放電路等功能,細化了直流充電車端接口安全防護措施,明確禁止不安全的充電模式應用,能夠有效避免發生人員觸電、設備燃燒等事故,保證充電時對電動汽車以及使用者的安全。在兼容性方面,交直流充電接口型式及結構與原有標準兼容,新標準修改了部分觸頭和機械鎖尺寸,但新舊插頭插座能夠相互配合,直流充電接口增加的電子鎖止裝置,不影響新舊產品間的電氣連接,用戶僅需更新通信協議版本,即可實現新供電設備和電動汽車能夠保障基本的充電功能。交流充電占空比和電流限值的映射關系與國際標準兼容,并為今后交流充電的數字通信預留拓展空間。 電動汽車充電用接口及通信協議作為實現電動汽車傳導充電的基本要素,其技術內容的統一和規范,是保證電動汽車與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的技術基礎。國家能源局副局長鄭柵潔提到,國家能源局未來將開展充電設施互操作性測試活動,開展充電服務平臺的信息互通標準研制,實現充電結算的互聯互通,進一步提高設施通用性和開放性。(信息來源:國家標準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