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歐盟開展的一項反壟斷調查完成以后,英飛凌、三星和飛利浦已遭到總計1.38億歐元(約合1.81億美元)的罰款。 歐盟反壟斷監管機構在周三對上述公司處以這項罰款。歐盟官員聲稱,這些公司卷入了移動SIM卡芯片的價格操縱案。 歐盟委員會在2008年啟動了這項調查,該委員會指稱,英飛凌、飛利浦、三星和瑞薩(在當時是日立和三菱的合資公司)曾在2003年9月份到2005年9月份之間共謀操縱歐洲市場上的智能卡芯片價格。這些公司被指曾聯合協調其市場行為以控制芯片價格,這種芯片還被用于銀行卡、護照、收費電視卡及其他需要記憶功能的裝置。 歐盟委員會稱,這些公司通過簽署雙邊合同的方式構建了一個網絡,對定價、合同及生產能力有關的商業信息進行討論,以便“決定對客戶的降價要求作出各自的回應”,從而構成了共謀操縱價格的行為。這些活動違反了《歐盟運作條約》(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簡稱“TFEU”)第101條規定的要求,這項規定禁止企業結成卡特爾和從事反競爭的商業活動。 瑞薩則得到了歐盟委員會的夸大處理,可完全豁免相關責任,原因是該公司向歐盟監管機構披露了這個卡特爾的存在。 歐盟委員會副主席杰奎因·阿爾穆尼亞(Joaquín Almunia)表示:“在當下的數字時代中,幾乎每個人都在使用智能卡芯片,這種芯片存在于人們的手機、銀行卡或是護照中。智能卡芯片生產商需要把重心放在創新以及以最具吸引力的價格提供最好的產品上,從而使其自身超越競爭對手,這一點是至關重要的。如果公司選擇共謀操縱價格,同時犧牲其客戶和終端消費者的利益,那么就應該料到會遭遇制裁。” 整體而言,英飛凌將需繳納8280萬歐元(約合1.09億美元)的罰款,飛利浦被罰2015萬歐元(約合2650萬美元),三星則被罰3512萬歐元(約合4620萬美元),這家韓國電子巨頭由于采取了合作態度而被減免了30%的罰金。由于瑞薩向歐盟當局舉報了卡特爾的存在,因此該公司得到了豁免,無需支付原本應繳納的5100萬歐元(約合6700萬美元)罰款。 飛利浦對這項價格操縱指控作出了否認,并計劃就歐盟委員會的裁決提出上訴。涉案公司曾嘗試以扣減10%罰款的條件就此案達成和解,但相關談判在去年破裂。 --騰訊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