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11月4日消息,據國外媒體報道,當人們想到最具創新力的公司時,常常想到那些推出全新和令人驚嘆的技術的公司,例如無人駕駛汽車、增強實境眼鏡就是比迷你版iPad更令人著迷的創新。咨詢公司Booz & Co.發布的《全球創新1000》及其作者巴里·賈魯澤爾斯基(Barry Jaruzelski)認為,打破科技邊界僅僅是三種不同創新模式之一,每種創新方式在執行過程中都有自己的困難,都需要一定的研發過程,但都會產生巨大的潛力,而這三種不同創新模式的典型代表分別是蘋果、三星和谷歌。 以下就是賈魯澤爾斯基對這三種創新模式的闡述: 一、需求捕獲型(例如,蘋果) 賈魯澤爾斯基表示:“這些公司的創新戰略緊緊圍繞著比用戶更了解自己而展開,他們可以認識到尚未開發的需求,隨后成為首家推出此類產品并滿足市場需求的公司。這種創新更主要地來源地直接對用戶觀察,而非市場研究,用戶才會告訴你他們想要什么,觀察用戶,看到他們如何與自己的產品或競爭對手的產品互動,并觀察他們遇到的問題中隱藏的機遇。” 蘋果并非觸摸屏的發明者,但蘋果開發的觸摸屏產品提供了比其他產品更優秀的用戶體驗,當然蘋果也賺到了比其他公司更多的錢。 二、市場閱讀型(例如,三星) 賈魯澤爾斯基表示:“市場領導者其實是典型的快速追隨者,這并不意味著他們忽略用戶,而是對競爭對手和其他公司在市場上率先推出的產品極其敏感,觀察哪些產品獲得青睞,隨后快速跟進,推出自己的創新產品。你可以認為這些公司建立了一個規模巨大的彈簧轉盤,能夠迅速彈出并復制他人的觀點,他們并不一定要在技術是取得顛覆性的效果,但是會觀察創新之處,并迅速推出自己的版本并抓取市場份額。這是一種基于競爭理念和典型的前沿市場活動研究進行的創新。” 如果僅憑糟糕地復制iPhone,三星不可能在三年之內從全球最具創新公司排行榜中上升五位。三星在恰當的時機推出了極具吸引力的自己的產品,這也是一種創新,是屬于自己的攻堅戰略。 三、技術驅動型(例如,谷歌) 賈魯澤爾斯基表示:“第三類就是我們所說的技術驅動型,也是傳統的技術推動的創新模式,雖然它并未完全脫離用戶和市場,但更傾向于以技術為基礎,看看能創造出什么技術,以及這項技術如何應用。” 這就是傳統的創新模式,但最早推出產品和賺得最多的錢并不是一回事。 上述列出的幾家公司在研發方面采取了截然不同的模式,但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功,雖然最后一種創新模式最令人信服,但這并不是投資者和研發高管們的關注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