帳篷是一種供戶外使用的便攜式可折疊臨時住所,主要用于露營、背包旅行和娛樂活動。帳篷的設計輕便、緊湊、易于搭建和拆卸。本政策不包括作為玩具生產、銷售或展示的帳篷(這些帳篷必須符合我們的兒童玩具規定)。
與兒童帳篷相關的加拿大認證法規主要涉及 2024 年發布的 SOR/2024-217《帳篷法規》以及修訂后的 SOR/2011-17《玩具法規》,具體內容如下:
SOR/2024-217《帳篷法規》
- 適用范圍
- :涵蓋露營帳篷、背包帳篷、懸掛式帳篷、圓錐形帳篷、兒童帳篷、帳篷拖車、冰釣帳篷、晚餐帳篷、遮陽棚和屏風帳篷等戶外使用的消費者帳篷。
- 引用標準
- :CAN/CGSB-182.1-2020《帳篷的可燃性和標簽要求》。
- 性能和測試要求
- 帳篷或其部件和附件的織物和其他柔韌材料需符合 CAN/CGSB-182.1-2020 標準第 5.2.1 節規定。
- 帳篷地板材料若不符合第 5.2.1 節規定,則必須滿足該標準第 5.3.1 節規定。
- 標簽要求
- :帳篷必須符合 CAN/CGSB-182.1-2020 標準第 6 節中規定的標簽要求。
- 過渡期限
- 對于制造或進口,從標準發布之日起為期一年可繼續符合舊版標準。
- 對于廣告或銷售,從標準發布之日起為期兩年可繼續符合舊版標準。
修訂后的 SOR/2011-17《玩具法規》
- 定義
- :將游戲帳篷定義為供兒童進入的玩具,即全部或部分由織物或其他柔韌材料制成并旨在完全或幾乎完全包圍兒童的玩具,包括游戲隧道、圓錐形帳篷、床用帳篷。
- 測試要求
- :按照 ISO 8124-2《玩具安全 - 第 2 部分:易燃性》的 5.1 和 5.4 進行測試,并滿足 ISO 8124-2 的 4.4 條規定的要求,但不包括 “如果測試樣品的火焰蔓延速度為 10mm/s 至 30mm/s,則玩具及其包裝上應永久標記警告語” 的要求。
- 標簽要求
- 兒童進入的玩具外表面必須有一個永久性標簽,包含 “警告:遠離熱源和明火” 的中英雙語警告內容,字母至少 3 毫米高且為粗體大寫。
- 永久性標簽必須包含高度至少為 6 毫米的警示符號,位于警告信息之前。
- 警告和警示標志必須貼在玩具上,確保在玩具整個使用壽命期間清晰可見。